第二章 为探新理游英伦归来大张内阁论
1.力脱党籍为书生
1904年12月31日,章士钊出狱。在李苹香的香巢呆了段日子后,他就去了日本。他到日本的准确时间,现在无从考证。不过,1905年1月28日宋教仁的日记里有这么一段:“二十八日。阴。……晤黄庆午(黄兴)、章行严,会商一切事件。时陈星台(即陈天华)发有救亡要求书于留学界,其宗旨专依赖政府对外与对内之政策,而将北上陈于政府。余等皆反对其说,拟于明日开同乡会时行干涉主义。议决。”可见,章士钊在1905年1月28日前就已到东京,并曾参与湖南留日学生阻止陈天华回国向清政府请愿实行立宪的活动。
其后一段时间,章士钊仍继续参加革命活动,与革命分子多有交往。7月下旬,他还参加了孙中山与黄兴的会晤。当时孙中山新由欧洲东返日本。7月下旬,孙先生由横滨抵达东京,经宫崎滔天的介绍,与黄兴会晤,谋兴中会与华兴会的联合。章士钊记述这次他与黄兴会见孙中山的情形:“楼下席广窗明,主客失次,三人或蹲或卧,按地图,议天下大势,殊未易一二数;俄而召集留学生、为大会盟之议起。先生辩才无碍,指挥若定,吾徒倾心折服,难以形容。克强(即黄兴)
情异虫L髯,帜鄙自树,太原真气,户精冥蒙。”
对于新的革命组织与华兴的关系究应如何,新的革命组织建立后,华兴会的组织是否还应存在,是形式上存在,还是精神上存在,原华兴会成员内部意见不一。经过黄兴的工作,华兴会的多数成员愿意与孙中山的兴中会合并,新的组织叫中国同盟会。中国同盟会的成立,是革命组织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力量的第一次大集结。但是,章士钊,这个黄兴、孙中山都寄予厚望的革命宣传家,却坚拒同盟会。孙中山、黄兴、张继等人十分恼火。一再做他的工作,但章士钊均不为所动。据称马君武还曾对章抱以老拳,逼他人会,他也不参加同盟会。可谓软硬不吃。
1906年6月,章太炎从上海西牢出狱到东京。东京的革命党人,又请他出面敦劝章士钊人会。起初,章太炎先生还心平气和地找章士钊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想改变他的想法。然而,几次之后,章士钊丝毫未曾松口。太炎先生无可奈何之余,决定以强硬手段对付章士钊。章士钊晚年回忆道:“吾忆章太炎与孙少侯(即孙毓药―引注),同寓新宿,同受二公(指孙中山、黄兴―引注)
之托,要吾花盟,吾不署诺,则见诱禁闭一室,两日不放。”即便这样,章士钊也不愿签署盟约,加人同盟会。
不久,张继又给章太炎出主意,说不妨对章士钊用美人计,说章士钊对吴弱男女士十分爱慕,若请她去劝说章士钊,说不定会让他回心转意。吴弱男时任孙中山英文秘书,是当时少数几个同盟会的女会员之一。她出身名门,是清末名士吴保初的大女儿。吴保初,字彦复,号君遂,人称北山先生,系淮军将领吴长庆之子,与谭嗣同、陈三立、丁惠康并称“清末四公子”。曾任刑部主事。1897年上疏要求变法,疏为刑部尚书刚毅所压而未能上达,遂愤而退职。1901年,又上疏要西太后归政,书为权势所隔,不能上达。当章士钊在上海鼓吹革命之时,吴保初正居上海,章士钊因得陈范之介绍得以结识吴保初。那时,吴保初周旋于革命、保皇两党之间,一方面自居为清朝的臣子,不愿革命;另一方面又利用自己的声望保护革命党人,“屡以身家遮蔽国士章太炎、沈云翔之徒,使不为逻者所得”。章太炎与吴保初关系至厚。当时保皇在革命党人眼中是十分可耻的名词,章太炎撰《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专批保皇党。但对吴保初,他却另眼相看,在他的门上写“草上独根”四个字,意谓天下人谁都不准说保皇立宪,只有吴保初说保皇立宪,可以无罪。
吴保初有两个女儿,长弱男,次亚男。他视两个女儿为掌上明珠,故吴弱男姐妹从小就“憨跳狂跃”。章士钊在上海从事革命活动时,就结识吴保初及吴弱男姐妹。据章士钊称,吴弱男曾将他在《苏报》上发表的社论翻译成英文,并以《自由钟》为名出版。1905年,吴保初将两个女儿送往日本留学,临行前他写诗勉励她们,诗中有“西方有美女,贞德与罗兰”之句。吴弱男到日本后,即人青山女子学院学习英文。那时的吴弱男,“与孙文上下议论,持极端欧化说,又谓‘非自由平等,不足征欧化’,气焰万丈”。章士钊对吴弱男的女权论很不以为然。但人们说,西方美人贞德、罗兰夫人就是这样,章士钊既没有到过西方国家,对西方的实情了解甚少,对吴弱男的行为,虽心不以为然,却又说不出其所不然来。
章太炎是吴弱男的长辈,要她去做章士钊的工作时,她满口应承。章太炎满以为,章士钊恐挡不住美人攻势,得加人同盟会。出乎意料,经过几次会谈,吴弱男并没有说服章士钊,却反而同情章士钊的选择。不久以后,他们二人订婚。
太炎先生这次做了赔本买卖,同志们都笑他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日本的同志对章士钊坚决不加人同盟会的做法,十分不满,不少人认为,章士钊自出狱后,对革命有二心,有人说他热心利禄,想当清政府的官僚。最后,还是黄兴理解章士钊的选择,并向众同志保证章士钊“忠纯不二”,才平息了事态。
这样,当革命风潮已经掀起,革命组织有了大发展,大批学子走出书斋参加救国的实际斗争时,章士钊却独违众意从革命一线走向书斋,而且一旦做出这样的选择,就坚决实行,可谓万牛莫挽。这件事,典型地体现了他的“好持理之所自信,而行其心之所能安;势之顺逆,人之毁誉不惶顾也”的性格。分析这件事的深层原因,不能排除1904年人狱对他的影响。大浪淘沙,当革命处于低潮时,或者革命者个人被捕之后,总有人因此退出革命。革命毕竟不是请客吃饭,以暴力推翻现存政权,是要冒生命危险的。章士钊在狱中的消极情绪,就足以让人们怀疑他此时拒不加人同盟会,是害怕再遭牢狱之灾。不过,这恐非主要原因,因为他当时在东京,在那里谈革命比国内安全得多。即便他因参加革命而遭日本政府的驱逐,他也可去欧美。他若顾惜自己的生命,他也完全可以一面参加同盟会,一面使自己的生命不遭危险。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他的思想认识,也就是他所认定的“理”。
首先,他认为自己才短力脆,联络长江中下游的哥老会,从事秘密活动,实行革命,非己所长。就个人才情来说,章士钊“乃一个性特重,不适宜于群众运动之人”,他习惯书斋生活而不是现实的政治斗争。他组织暗杀王之春,却对暗杀如何进行“一切无所准备”,对暗杀失利后,应如何善后,也根本没考虑,实在莽撞。尤其是他不慎被捕,而致华兴会在长江中下游组织大规模的武装起义的计划完全泡汤,而各方同志,并未责怪他,反对他安慰有加,更让他感到心中有愧。他担心自己继续从事实际工作,非但不会对革命有益,反会对革命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其次,到日本后,经过对明治维新以来日本社会、政治方面的变迁的实地考察,他认识到,革命而能实现其拯救民族危机、实现国家富强的目的,仅有革命热情与勇气,远远不够,还必须对革命之后如何进行国家建设的问题有系统的研究。否则,革命非但无益,且会祸国殃民。章士钊说,他当时已经认识到,“党人不学,妄言革命,将来祸发不可收拾,功罪必不相偿”。就当时革命党人的理论认识水平而言,章士钊说“党人不学”,并非言过其实。就以章士钊本人为例,他当时可算很有影响的革命宣传家了,但他的思想其实十分简单。他鼓吹的主要是反满革命,其言论影响最大的也是反满革命论。可是他鼓吹反满的主要理论武器仍是传统的“夷夏之防”的民族主义理论,这也是当时几乎所有革命志士鼓吹革命最得心应手的理论。而清王朝人主中原之初杀戮过重,以及它对于维新运动、自立军起义、拒俄运动的镇压,则是章士钊鼓吹反满的主要的事实根据。在他的反满论中,很难看到近代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思想。他把革命想得很简单,革命在他眼中有时就是杀人、流血的代名词。在他看来,革命要成功并不难,只要有几百几千名忠诚而又不畏艰难险阻、不怕牺牲的革命党人,并且有一个英明的领袖领导着这些革命党人,那么,只要革命党人振臂一呼,必然会四海响应,清政府就不难被推倒。革命成功以后,在革命政府的领导之下,中国很快就可以实行宪政。他没有认识到,共和宪政需要艰苦的准备工作,他天真地认为革命动员与革命本身可以“脱奴隶就国民”。这种认识在当时的革命党人中十分普遍。但是实际情况却是,革命与革命动员固可极大地解放人民的思想,但实际的革命斗争往往要以严密的组织、铁的纪律、领导集体的高度权威为手段;而共和国民资格的养成则需要和平的环境、实际的民主政治生活的切l练。革命与革命动员并不等同于民主资格的训练。与当时的一般革命党人不同,章士钊也认识到,要使反满革命,能实现其拯救民族危机、实现国家富强的目的,而不致步历史上农民战争的后尘―每当农民战争之后,总是出现群雄争乱,民生憔悴的局面,最后则由强者一统天下,重新建立专制统治王朝―就必须宣传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必须宣传“国民主义”。但他对西方资产阶级民主的认识,极为有限,所谓“自由”、“平等,'“共和”、“民主”等,对他来说,还只是道听途说,他对这些东西的了解,只是停留在口号与名词上。他后来对于自己癸卯、甲辰间鼓吹排满革命的历史进行过总结,他说:他当时只是“依人谈革命”,“而于东西文字全不通晓,主义胡别,如寂与麦”;革命言论虽然激烈,也很有影响,但那只是“策名于党,义不反顾,言乎其不得不言,动乎其不得不动”,“谓其洞明理实相需之道及法度损益所宜,则未然也”。这一检讨十分中肯。当时整个中国思想界对西方历史、学术、思想的了解十分有限,对自由、平等、民主、共和、权利等这些基本的近代概念,章士钊对其实际内涵的理解确“如寂与麦”,至于将这些东西移植到中国,其间“理实相需之道”以及“法度损益所宜”,更完全没有考虑。这一评判,可以作为我们对1903年到1905年间,革命阵营的思想理论水平的基本评价。
章士钊认为,必须改变这种情况。所以,当同盟会成立时,他就对黄兴说:
现在革命思潮已经鼓动起来,革命组织也有大发展,此时革命同志应按其才力性情进行分工,大部分同志仍继续从事发展革命组织,发动武装起义等实际的革命斗争,同时应分出一部分同志,让他们去刻苦学习,潜心研究革命之后的建设问题。这是极有远见的主张。
其时,与章士钊有同样的认识的,还有宋教仁。据康宝忠记载:“钝初(即宋教仁)居恒相语,谓飘忽敢死者易得,条理填密之士盖寡,非先植其基,虽满洲倾覆,犹足为忧……满清脆弱,终易破坏……积学之士,固无益于破坏,然效用后日,正未可已。”因此宋教仁不仅自己努力钻研西方政治学说、比较各国制度之源流与异同,也鼓励康宝忠等人努力学习。但“当时同志,金以逐满帝为急,或未审钝初所言”。宋教仁的日记中就经常有他与章士钊长谈的记录。假若章士钊、宋教仁的意见能成为当时革命党人的共识,就不会出现推翻满洲政府,建立共和政权之后,“全国所能仿佛者,惟立国会、兴民权廓然数大字耳,其中经纬百端,及中西立国异同本义,殆无一人能言”,人们并未真正认识共和、民主为何物,不知如何将共和政治落实的现象。然而形势逼人,面对近代中国紧迫的民族危机,面对着不仅不能解救危机,反而总是加剧危机的腐败的政治制度与政府,改革政治、挽救危局的热望自然会膨胀于人们心中,这是一种饮冰不能止其热的激情,多数革命党人不能认同章士钊、宋教仁的意见,函函于实际的革命工作;不能像章士钊那样,安坐书斋,研究学理,是十分自然的事。但是,站在今天的历史高度,总结历史,我们应当肯定章士钊、宋教仁的远见,对多数革命党人不重视理论研究的短视行为,要引以为戒。
章士钊认为,自己适合于书斋生活,相比于从事实际的革命活动而言,他从事理论学习和研究,既能充分发挥自己所长,更可对革命事业做出更大贡献。他的这种选择,无可厚非。最后,章士钊脱离革命一线,走向书斋,还与他自己的人生志向有关。章士钊自少年时代起,就有走文学之路,并借此光大门嵋的志向。
废学救国有违他的初志。因此在短暂的废学救国活动之后,他感到革命荒废了自己的学业,觉得“未达壮年,了无学殖,人众茫然无主”,乃重回文学之路,决定“苦学救国”。自决定“苦学救国”之后,章士钊就“绝口不谈政治”,埋头学问。他自己后来说,“当同盟会旗鼓大张之时,正鄙人闭户自精之候”。那时,他已二十五岁,“洋文不识ABCD,算学不解加减乘除”,但他并不怕别人嘲笑,而以三字经所说“苏老泉,二十七,始发奋,读书籍”自勉。
从此,他“罕与人接”。章太炎主办《民报》,要他为《民报》写文章宣传革命道理,他以“修业明法”为由加以推辞。章太炎“甚恨之”。后来章太炎办国学讲习所,请他写篇文章介绍一下,这似乎与学问有关,他就以“国学讲习会发起人”的笔名给了一篇“国学讲习会序”发于《民报》,算是交差,政治性论题一概不涉及。1906年底,刘道一因在湘赣边界组织萍浏醛起义,被清吏捕获,旋于12月31日遇害。次年1月,消息传到日本,革命同志皆极悲愤,决定于2月初在同盟会本部为刘道一举行追悼会。刘道一的哥哥,著名革命党人刘樱一在悲愤之余积极组织这次追悼大会,为此,他曾想要章士钊为刘道一作传,因为章在当时的革命党人中颇有文名。刘樱一也深知章士钊此时的全副精力都在书本上,未必肯答应,乃请与章士钊交往密切的宋教仁为之说项。当刘樱一去请宋教仁时,宋即感棘手,他在日记里中称:“一月二十六日。雨。……下午刘林生来,言欲为其弟秉生作传,请余及章行严为之,并托余为之往行严处言之。余不忍拂其意,遂姑允之。”果然,及至后来,宋、刘二人一请再请,章士钊都不曾答应。可见,这时的章士钊,“罕与人接”到了不通人情的地步。
他先人正则英语学校学习英文。他原来在南京江南陆师学堂学习时就学过英语,有一定的基础,现在又集中精力猛攻英语,因此,英语水平很快就有了很大提高。在学英文的过程中,好学深思、才思敏捷的他感到中国的古文也可以英语的语法来统御规范,逐渐积累了不少心得。与此同时,为了谋生,他又应聘为实践女校的中国留学生讲授古汉语。他就以清代桐城派文学大家姚鼎编辑的《古文辞类纂》为课本,用自己新学的英语语法来讲解古汉语语法,结果很受学生欢迎。于是,他就想将讲稿编成成书,但是他一面要学习英语,一面要教书,一直难有集中的时间完成这一任务。由于过分用功,加以生活条件十分艰苦,1907年1月,他终于病重人院。这一住就是三个月。在医院中,他不顾医生的再三劝阻,在病榻上,勉力将讲稿编辑成书。这就是当年4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中等国文典》。这是章士钊的第一本学术专著,也是他最主要的语言研究著作。该书是早期汉语语法著作的代表之一,其特点是以古汉语为研究对象,而研究方法则模仿西方语法。关于该书的学术地位,著名语言学家杨树达1924年在其《高等国文法序例》中曾说:自1898年《马氏文通》出版之后,语法著作“大多陈陈相因。盖自同县友人章君行严而外,未见有能为马氏之净友,于其书有所助益者也”。《中等国文典》是为高中学生写的,在早期的几部语法著作中,它“最能写得清浅宜人,读起来几乎有点文学风趣”(陈望道语)。出版后,很受欢迎,被不少学校选为教材。
2.从兹掉臂游三岛
章士钊于1907年末,离开日本,经上海奔赴英国。他这次去英国得力于老朋友杨笃生,章士钊回忆称:“泊丁未末,守仁(即杨笃生)依欧洲留学生监督蒯光典,职秘书,同赴英伦,余以文字见赏于光典,并得偕往。”据此,他是1907年末去的英国。但从他说是随蒯光典、杨笃生一起去的英国,则时间当在1908年4月。究竟何时,尚待考证。又,从杨笃生蹈海后,章士钊写给吴稚晖的一封中所附“杨先生家族情形”,以及其他有关杨笃生的材料看,其时杨笃生在上海办《神州日报》,笃生曾迎养其老母于上海,章士钊去欧洲前曾到上海,拜渴过杨氏之母,与杨笃生亦有叙谈。
章士钊先到伦敦。不久以后,他就考人阿伯丁大学(章士钊称作厄北淀大学)。
阿伯丁在英国东北部,离伦敦约一日车程,那里的生活费用与学习费用都比伦敦便宜,风景优美,民风朴素。阿伯丁大学创办于1495年,是苏格兰四大学府之一,也是英国第五古老的大学,虽不像牛津大学、剑桥大学那么有名,但其文科却有相当成就,培养过不少出名的学者。赫青黎就曾担任过该校校长,中国近代著名的维新思想家何启也是该校校友。当时中国留英学生远不如留日学生多,而且大部分集中在伦敦,在阿伯丁的极少。起初,章士钊在阿伯丁十分寂寞,可谓载载孑立,形影相吊。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年多。到1909年,情况有很大的改变。一是吴弱男来了。当章士钊由日本赴英国留学时,吴弱男已经从青山女子学院毕业,不过她并未随章士钊去英国,而是回国,先后在天津女子师范和苏州景海女校充任英文教员,时间总共有一年半。1909年春,她到伦敦。4月,吴弱男与章士钊在伦敦结婚,随后随章士钊到了阿伯丁。
其二,章士钊的两位老朋友杨怀中、杨笃生先后进人阿伯丁大学。他身边有了很亲密的朋友。1908年,章士钊与时任欧洲留学生监督蒯光典秘书的杨笃生,一起向蒯极力推荐在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的杨怀中。蒯即调杨怀中到英国留学。1909年春,在章士钊与杨笃生的帮助下,杨怀中考人阿伯丁大学,主攻哲学、伦理学、教育学。不久,蒯光典因留学生风潮去职,杨笃生亦辞秘书职。
ro月,杨笃生也考人阿伯丁大学专习英文。从此,三人“形影相吊,自始未离一步”。三位朋友经常一起切磋学问,商谈天下大事。章士钊与杨怀中都受英国自由主义政治思想的影响,政治主张比较温和,意见相投。他俩都认识到教育对国家富强、社会进步的极端重要性,曾屡次谈及湖南的教育问题,酝酿在湖南建立一个有规模、有水平的湖南大学,计划将湖南现有的高等师范学校、高等工业学校、明德高等商业学校、法政学校、医学校,合并成湖南大学,学校“一切组织均参考东西各国成法而定之”。计划很宏大。杨笃生思想比较激进,加以晚年感慨过多,神经过于亢奋,论事往往与章士钊、杨怀中意见不同。
辛亥三月二十九日,黄兴等在广州发动起义失败,此役革命党精华损失大半,当时盛传黄兴也死于是役。杨笃生闻知起义失败的消息,悲愤过度,夜不成寐,时哭时歌,头痛病发作更甚。后虽知黄兴未死,但悲伤之情未减。同时,瓜分中国之论甚嚣尘上,杨笃生以瓜分之祸迫在眉睫,头益肿痛,愈加夜不能寐。他在给曹亚伯的信中说他“数月以来,精神痛苦,如火中烧”。8月ro日,他自阿伯丁乘车到利物浦,跳海自杀。后,其尸首为当地渔父所获。留英学生、当地华侨在利物浦为他举行追悼会,并将他葬于当地的安菲尔德公墓。曹亚伯记述此事说:“次日,旅居利佛坡(今译利物浦)华侨开会追悼,并厚葬之于利佛坡之公共坟园。凡其知交,多远来送葬。惟其同居于爱伯汀埠之章士钊吴弱男夫妇,独不至。”言语之间,不无褒贬之意。曹亚伯所述是事实。章士钊颇讲交友之道,他也一直以交游遍天下而自负,他与许多和自己政见、主张不一的保持着相当好的私人关系。他与杨笃生政见有些不一样,但对于章士钊这样的人来说,他绝不会因此而不参加杨的追悼会。究竟是什么使章士钊夫妇没有去参加杨笃生的葬礼,由于没有见到相关材料,不便妄加推测。从现有的材料来看,章士钊与杨笃生之间有些过节,杨笃生在一封遗书中说,他“近日与行严大有意见,其故则由公义私交两相责望而起”。
从公的方面说,他们两人政见略有差异,章士钊自留学后,思想渐趋温和,杨笃生虽留学欧洲,但依然持激烈的革命态度,对于章士钊的温和政见大不以为然,且仍热衷于暗杀活动,辛亥年间汪精卫在北京谋刺摄政王载洋,其所用炸药就是杨笃生从英伦购置的。他们二人公义上失和,主要是两件事,其一是关于王侃叔,其二是章士钊与立宪派有联系。1908年,原革命党人王侃叔(即王慕陶)
在清政府驻比利时公使李盛铎的支持下,在欧洲创办远东通讯社,为欧洲报纸提供有关远东尤其是中国的资料,为国内报纸提供欧美媒体的相关材料。对于此事,留欧学生中的革命分子,颇多警议,认为王侃叔此举是做了清政府的侦探。孙中山到伦敦时,杨笃生等曾面陈此事,孙中山并不反对王侃叔此举,但留学生中仍有不同意见。杨笃生对王侃叔此举亦甚不满,到粤汉铁路事起,各界反对清政府的借款筑路政策,王侃叔则赞成当局借款,杨笃生认为王氏做了清政府外务部的应声虫,彻底投靠了清廷,遂与王绝交,“自后遂不复与侃叔通一函”。而据杨笃生称,章士钊于杨笃生前曾欲往比利时与王侃叔交涉,且无明确的绝交举动,颇不解,深疑杨与王之间有“秘密交易”,“又不欲明言责数,于是每一见面,必作种种题外之文,……多年好友于聚谈时乃不得由衷之言”。两人均苦之。
留英时,章士钊确与立宪派有交往,一则章士钊认为革命、立宪两派,虽政见不同,但均为国宣力,道并行而不悖,非你死我活的敌对力量,与立宪派人士有交往,并非见不得人的丑事。既不排斥立宪,故章士钊与立宪派人士交往亦觉心安理得。二则,据章士钊说,他当时生活困难,要卖文补助生活,只要报章愿登,他就不太顾虑其政治倾向,他既向革命党所办的《民立报》投稿,也向表面中立而暗中接受革命党资助的北京《帝国日报》投稿,还向梁启超的《国风报》投过一篇题为《论翻译名义》的文字。对此,杨笃生很以为然,他在一封遗书中称:“行严自上海失败以后到东留学,已绝意革命事业,与各种激烈波澜全无关系,及今犹徘徊梁卓如(梁启超)杨哲子之间,既在《帝国日报》馆担任文字,而《国风报》上亦有大作一首。”杨笃生为此屡次责备章士钊,两人之间日渐生分。
从私交方面说,他们有经济纠纷。杨笃生在一封遗书中详述此事:“所谓私交者,弟在沪、在东京、在伦敦时,与行严有通财之谊,惟均系弟付行严款,并无行严付弟款。因系朋友交好,彼此全忘形迹,即为私用款项,弟均不认为一项债务,了未提及。到伦敦时,因欲习英文,曾请行严讲授两月有余,每月由弟出学费三镑,作一按月付修之局。嗣因事中辍,及来沪北冷(应为厄北淀),复请行严授英文,愿照伦敦月修三镑付款。行严殊不以为然,谓需除账。弟闻此,心殊不嫌,因前此与行严通财,其中有公用之款为数特多,全无债务性质,固不待言,即行严私用款项(原注:数不甚多,不过四十镑以内),弟亦未邃认作一项债权,而察行严在沪(指“沪北冷”,即厄北淀―引注)情形,由弟按月出学费,不能敷衍,既议除账,而于事实上仍次第每月付款,则除账二字纯然无意味。
故弟直答之曰:旧后君如有多款时,苟逢弟窘,尚可相卿,此时且搁置之。’至去岁(19ro年―引注)五月初三,弟从行严读英文已及七个月,而行严陆续向弟支用之款,复及三十余镑,每月约由弟付款五镑。弟在伦敦时,人款较丰,尚止以三镑为每月付修标准,到沪北冷(厄北淀)后,湘费(杨笃生为湖南官费留学生,每月由湖南给学费―引注)仅每月八镑,付行严五镑外,所余仅有三镑,住房吃饭零用另聘教习各事,无论如何,决非三镑所能足够。弟在此另请教习,每点钟不过一先零(即先令)或一先零半,照行严支款每月五镑计算,每点钟约需五先零以外,实为情理所不应有。弟因此不能不责望行严。”此遗书刊于《中华民报》。其时,章士钊因主笔《民立报》引同盟会之激烈分子不满,激烈分子刊出此函,意在攻击章士钊人品、思想均有问题。信函刊出后,颇于章士钊不利。章士钊怀疑此信有被篡改处,“疑信参半”,乃在脱离《民立报》后另创的《独立周报》的第一期,刊布《章行严与杨怀中书》,说明他与杨笃生的冲突,并请见证他们二人冲突的杨怀中为之作证。
章士钊在信中说:“笃生于公为至亲(杨怀中为杨笃生族叔祖),于弟为至友,在英伦时,吾三人形影相吊,始终未离一步,苟弟有愧对笃生处,公必知之。
笃生暮年,感慨过多,好持极端之论,与吾二人不能尽合,此当为公所能忆。弟与笃生风义本在师友之间,有时持论,故避其锋,冲突亦不甚烈,次数亦不多。”
议论方面,冲突也不过是汉字存废等问题,无关大事。王侃叔为他与杨笃生共同的朋友,他还曾向笃生提及想为远东通讯社翻译材料挣稿费以补贴日用,根本无强迫杨笃生与王侃叔绝交之事。至于二人之间的经济纠纷,章士钊承认“有负于笃生”,他说在苏格兰时,他向杨笃生总共借款大约30余镑,他不仅向杨笃生借钱,还向其他许多朋友借钱。关于为杨笃生补习英文并要求学费事,章士钊在此函也有详细的解释:“弟于英文,较笃生有一日之长,以知识贡之朋友,此何足算,且弟尽此种义务甚多,公(即杨怀中)知之审,胡乃于笃生转吝之,而笃生重过节,必以为须送学费,于心始安。弟不为然,苟弟在英时始终无人通缓急之必要,则弟拒其学费,可以表弟意之无他,而无奈弟有待于笃生,复同时拒其学费,颇犯预留机会任意取携之嫌疑,弟明知之无法可避,而不料笃生竟以为言,此今日言之犹有余痛者也。在厄北淀时,笃生提议送费,弟坚不允。笃生置一镑十先令于桌,不肯收回,势将决裂,时公亦在座,弟因谓前次通融甚多,即欲送费,宁复须此?此语公实闻之,笃生必欲过其词,谓弟将与除账,此实笃生多疑之咎?至笃生谓弟每月向彼索取五镑,亦属有意归过。盖笃生假款于弟,一半由其见弟窘迫,自携资与之;一半由弟向彼通融。笃生必欲总其成数,按月摊派,以为月修云云,此语殊不似平日所言。又笃生谓弟知其月只津贴八镑,而弟索五镑。夫弟之敢有读于笃生者,以知有余金二百余镑也,果如书中所言,是岂有心者之所能为。……实则弟与笃生有金钱上之嫌隙,弟绝不知之,知之则在昨岁暑假初,彼携公与弟算账始。
述此事之近因,至为可笑,弟授笃生以英文,每日皆按时至彼寓。暑假前数日,弟困于试事,未能如时往,且有两日,竟未告假,而亦未往,此种形式乃笃生最能遵守之者,弟竟破坏之,彼遂以弟为怜彼,时维以他种激刺(指广州三二九起义失败―引注),乃扶公与弟为严重交涉,逼弟与之核算债务,应余学费若干,应偿彼若干,当时所言,悉失常度,余妻吴弱男,至为骇走。”后来章士钊曾有信与杨笃生,双方关系略有缓和,但感情已伤。
很快,这事传了出去,留欧学界有人知道章、杨二人之间的冲突,吴稚晖曾致函章士钊夫妇询问情况,事为杨笃生得知,甚为不满,致函吴稚晖说,此为他与章士钊之间的个人交涉,外人无权探听,且他从未向人提及此事,一定是章士钊夫妇向人嚼舌,其“心术非弟所敢知,亦非弟所屑较”。又发议论称:“今之志士仁人大都具有煮豆燃其之能力,平生受惠于人,为事已伙,内省不疚,何卿人言。”又明确要求吴稚晖以后有信给他,绝不可通过章士钊夫妇转达,必须直寄予他,否则他将认为吴稚晖将他列于“不屑教诲之列”。
作为杨笃生的老友,章士钊没有参加杨笃生的葬礼,他给吴稚晖的解释是他“一钱莫名,一步不能行”,此恐为托词。其如此举动确有过分之处,究竟内晴如何,尚无详细材料可以解释。章士钊也参与过杨笃生的丧葬事宜,但其行为亦遭到一些革命党人非议。杨笃生的丧葬事宜,由吴稚晖主理,后来杨怀中曾特函吴稚晖感谢其“高义薄云”的义举。杨笃生蹈海前曾有致函吴稚晖,告其将殉国。
吴稚晖得函后,急赴利物浦,此时杨笃生已蹈海身亡,而杨怀中此时正在德国游历,吴稚晖乃向章士钊征求其关于杨氏丧葬事宜的意见。章士钊提出,“以葬于利物浦为得”,并提出杨怀中也一定会同意这个意见。至于杨笃生家人或有重尸之念,欲将其骸骨运回国内安葬,他将与杨怀中向其家属解释。
同函,章士钊又向吴稚晖提出,杨笃生为湖南官费留学生,又为国而死,其丧葬费用理应由清政府留欧学生监督处先行支付,然后再由监督处向湖南巡抚索取。至于杨笃生遗留的roo多英镑,应严格按遗书执行,以30镑寄其老母,余100余镑则交黄兴作革命经费,“以全其志”。同时,章士钊致函留学监督钱士青(文选)称:“士青先生执事,湖南官费生杨兄守仁,以脑疾忽发,于前礼拜日自沉于利物浦之海湾,现已有同仁为之经营后事,惟杨兄派自湖南,理应由尊处即时电告湘抚,此时营葬及将来或当运棺返国一切费用,皆当由尊处支出。监督处有护卫学生之责,并当即时派员至利物浦视察情形。特此奉函。”此后,杨笃生的丧事大体照这一思路进行,即葬于利物浦,费用由监督处支出。学生们想隆重安葬杨笃生,但钱士青不肯出钱,吴稚晖等与钱士青谈判,不得要领。最后学生们决定对钱士青采取强硬手段,先派人找了一家制作石碑的作坊,不问价钱就预订了个39镑半的石碑,并开具票据,拿票据给钱士青看,说:“这钱你要是不出,今日就休想出门。”钱士青仍不答应。吴稚晖突然拍案而起,厉声对钱士青说:“你须知道杨先生是革命党人,目前座中各人,除你外,我们尽是革命党人。目前在利物浦的中国同胞,一千数百人,也几乎尽属革命党人。我们革命党人,是最讲道理的。今杨先生之投海而死,等于为中国革命而死。区区墓费,由国家支付算什么。倘你靳而不发,你还想返回伦敦吗?我劝你不要多生枝节。
今日先将葬费清付。”钱士青一想,反正钱是公家出,没必要较劲,乃同意支付杨笃生的丧葬费用。
杨笃生的墓碑上所刻“52Young","AMartyrtoHISPolit-icalPrincinleS”的墓志,为章士钊所拟。墓碑题款原为石瑛所拟,文曰:"PoliticalMartyr",章士钊以为不贴切,主张改为“AMartyrt。HISPoliticalPrinciples",并专门就此向英文专家请教,专家然其言。
杨笃生蹈海前,章士钊与杨笃生有过节,杨去世后又未参加葬礼,只是请吴稚晖在签名簿上代签“章民”二字,招人不满。他虽在幕后参与一些丧葬事宜,并在力争由监督处支付丧葬费用方面,出过一些力,但他又嫌去预订墓碑的人办事不力,一个墓碑竟花了近40英镑,以致钱士青认为革命党人借杨笃生丧事“渔利”。具体经办的人则认为,这钱横竖是监督处出,管他贵不贵,而且当时预订墓碑本是要拿票据向监督处要钱,哪管得了那么多。章士钊嫌墓碑贵,他自己却并不去经办,且以无钱出为托词,不参加葬礼,但他买书舍得花钱,而且一箱两箱地买,心安理得,并不以为贵,现在却对革命烈士的墓碑大发议论,嫌其太贵,实在不可理喻。吴稚晖在致石瑛的信中说到此事,颇愤慨:“今我等欲买一四十镑之碑,嫌其价大,骇其非常者,若而人,而有人坦坦然则购书两箱,虽较碑值为巨也,虽有哗者,然其人则习而安焉。然非此人者,则款(指杨笃生的丧葬费)
亦莫集。呜呼,金钱。”由是,对章士钊心生意见者不少,曹亚伯就是一例。多年后述及此,曹亚伯仍难掩不平之气。
杨笃生死后,章士钊还曾函吴稚晖,希望吴稚晖摘取杨氏遗书中数语告知,以便他将此电告《民立报》馆,“风示国人”,“务以能激动国人之灵感者为上”。
在杨笃生丧葬事宜上,章士钊的行为不无可议,但与章士钊、杨笃生交情甚深,而且又是杨笃生的叔祖的杨怀中,并未因此责怪章士钊,相反还与章士钊保持良好的关系。
吴弱男留英后的变化对章士钊触动很大。到英国之前,吴弱男是一个女权主义者,鼓吹极端的欧化论。到英国后,吴弱男“亲接彼中妇女,往来大学教授及名牧师之家庭间,尽得其忠勤端静,持家教子,非成年之女,无督不得独出诸状,则尽弃昔日之所妄信谬执,一以亲灸于西贤者为归,而浸化焉”。自此以后,吴弱男不再鼓吹男女平等,也不再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尤鄙女子参政论”,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家庭,“闭户理家政”。吴弱男的转变,确是她亲身接触英国社会的结果。当时的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刚去世没几年,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规范、风俗习惯仍广泛存留在英国社会,尤其是上流社会。吴弱男所接触的正是英国的上流社会。维多利亚时代特有的思想与风尚的“核心是一种严肃的道德观念。它不仅决定了无数人的品行,也决定了支配社会的风俗”。这种道德观念是十分严冷、苛刻而无情的。“对许多维多利亚时代的人而言,家庭是神圣的,它是品行最初的、最重要的养成所……家庭中的父亲,坚持以严格的、虔诚的严正纪律持家”。对于男人,道德要求他们必须虔诚,有志气,不怕艰苦,严格拒绝性的吸引力,并且生活俭朴,行为刚勇。“男人认为女人是低下的,而且训练女人接受这一观念”,女人被要求服从丈夫,“她的唯一作用是一个文雅的装饰品”,淑女外出工作被看做“不可思议的事”。但严冷的道德规范,造成伦理体系的虚化。中上流社会并没有切实遵守他们所宣扬的道德规范,“严谨与虔诚的后面是极大的伪善”,“由腐败的慈善事业中获利的教士,宣讲人不可惟利是图。破产的商人讲述俭约之道。逛妓院的人在社交界从不提‘性’字”。而对下层人们来说,妇女不外出工作就不足以维持生存,而扒手与妓女则成了对下层的年轻人最有吸引力的职业。
可见,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规范与中国儒家的道德规范有某些相似之处。吴弱男留英前后的变化,给章士钊的启迪是,中西的道德秩序并无太大差异,只是如何落实道德秩序,中国的礼教与西方的宗教有差异。这成了他以后反对伦理的解放,鼓吹道德复旧的重要依据。他说,国内许多鼓吹欧化的人对于西方的了解,就像吴弱男留英之前对于自由平等问题的理解一样,与西方的实情往往大相径庭。
经过实际了解,章士钊对英国的伦理道德也有所认识。他用儒家伦理规范来看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称赞英国人“上有礼,下有学”,信奉基督教之人“言忠信,行笃敬”,说英国的女人“忠勤端静”,所运用的基本概念是儒家伦理中的常用概念。当时在伦理道德领域,大致有两种偏于极端的认识。一是一些耳目四塞、盲目自大的人,他们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中国的物质文化确实落后于西方,甚至还承认中国的政治制度落后于西方,但他们说,中国的礼教足以自豪于世界,将中国视为礼仪之邦,而将西方视为野蛮之国。二是一些极端的西化论者,说中国事事不如人,中国不但科技、政制落后于西方,而且应当移植西方道德秩序。与这两种人不同,章士钊曾明确指出那种认为中国的伦理道德可以移植世界的说法,是“虚骄自大之语”,也反对整个地移植西方的伦理道德。在他看来,西方的道德秩序并不比中国差,中国儒家伦理所设置的伦理秩序与西方伦理学说的要求也大体一样,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英国的道德秩序之所以比中国好,原因是那里的宗教起到了维系世道人心的作用,中国之所以道德日益堕落,原因是礼教并没有将它所设置的道德秩序落到实处。因此,中国的问题是如何将儒家所设置的伦理要求落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非移植西方的伦理道德。
留学生活相当艰苦,首先是生计困难。章士钊虽然可以获得清政府的公费资助,但公费不够花。后来,他又结婚生子,经济压力很大。虽然,他有稿费收人,但日子仍过得紧巴巴的。1909年他曾写信给时任清政府留欧学生监督处秘书的杨笃生,要求杨将学费从速寄出:
笃兄大人鉴:
两示未得复,想过忙之故,然甚望所恳寄出学费一事,未付之脑后也。弟已料理返伦。英人寄食,以周核计。十七号刚足最后一周之数,几块干面包,弟亦必嚼之使尽。盖英人视钱如命,故吾等亦不与之放松乎。大约是日可与兄握。读书迩日动定何似,替人已揭晓未?弟仍望于离此间以前得兄一信。有便乞催小徐寄款,若不得此,无能动弹也。弟士钊白十一日这封信的写作月份不明,但其拮据之状,可见一斑。他不得不到处借钱,不仅向杨笃生借过三十多英镑,还向杨怀中借过五十多英镑,又向其他友人借过钱。
他有家有室,又嗜好买书,日子过得紧在情理之中。为解决钱的问题,他向国内的报刊卖文。说到此时卖文糊口,章士钊在给吴稚晖的信中曾说:“《民立报》中,钊所作文并不多,先生所见者,不必即为钊作,其中偶有为钊作者,皆东涂西抹不值一钱之文也。钊从来执笔当祈之于兴会,而此时则直为钱神所逼,一横一碟(即捺)皆不自如。《民立报》为钊所愿投文者,而该报甚穷,不能供弟面包之费。前两月北京某报(即《帝国日报》)以金三百至,乃不得不在和装《法规大全》大全中寻些题目,拼命敷衍之。《民立报》则两月未寄一字去矣。”吴稚晖曾向蔡元培说,章士钊卖文,一字一晌;又深夜造访,劝章士钊莫过于看重阿堵物,章士钊复函称,“钊之弩文实迫于万不得已,即先生致民友先生(即蔡元培)书所谓一字一晌者,且有时无数字亦竟不得一晌。钊所为文,颇类荡妇卖淫,一随顾客之所欲,与学问无关,去志节犹万里”。困难时,章士钊曾有放弃留学,早日归国谋事的想法,但浓烈的嗜学之心,终使他能克服困难继续求学。到武昌1911年ro月ro日,武昌起义后,章士钊决定回国时,两手空空,到处筹钱,好不容易通过吴稚晖向孙中山借了130镑,才凑足盘缠。到1912年2月初,他带着妻儿抵达上海时,手上只剩2镑了。
虽然生活艰难,但章士钊仍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学业上。他的主攻方向是政治和法律,同时从戴蔚孙教授学习逻辑,从邓仁潞博士攻读经济学。留英四年,章士钊刻苦攻读,举凡当时在西方有影响的政治、法律著作,无不涉猎,并且作了大量的读书笔记;并且还拜会英国的一些著名法学家如蒲徕士等,与之恳谈,商讨中国的政治改造问题。留学英国打下了他一生新学的基础,对他此后的学术研究产生了莫大的影响,也形成了他的自由主义的政治思想。19ro年到1917年间,他反复鼓吹的,就是他留学英国时所接受的东西,甚至在他走向保守之后,自由主义的影响,依然清晰可辨。在政治思想上,章士钊所受英国的影响主要有两点:一是英国19世纪的自由主义,即功利主义的影响;二是英国式的社会政治进化道路。
19世纪是自由主义的世纪。所谓自由主义,狭义地说,指的是一种立在保守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政治立场,是一种既赞成改革但是又反对激进主义的立场。广义地说,它“几乎等于是通俗称之为‘民主政治’的含义”。其核心观念是一切价值的终极含义是满足和实现人的个性。19世纪的自由主义是对法国大革命的反动,它汲取了18世纪启蒙思想的合理成分,但又反对革命,而把演进当作革命的对立面加以理想化。这是因为法国大革命的过火行为在西方各国引起了对革命的反感。英国的产业革命发生最早,整个19世纪,英国都是世界上工业最发达、工业资产阶级力量最强大的国家,因此自由主义在英国发展得最充分、最典型,出现了一大批自由主义的思想家。英国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是和19世纪英国的社会政治改革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为着共同的社会政治改革目标,自由主义者往往要学会将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的各种集团拢在一起,使具有不同思想信仰的人既能联合起来为着共同的目的奋斗,又能在这一过程中保留各自的意见。因此,“各种利益集团的和解,就公开成为其(指英国的自由主义)哲学的一部分”。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的法学家与政治学家,如边沁、约翰密尔、托马斯希尔格林、梅因、白芝浩、戴雪、蒲徕士、伦纳德霍布豪斯等人的思想学说对章士钊都有着重要影响。英国的内阁制与法律制度,英国政党政争的平稳有序,尤其是英国人“善用调和之本能,得使反对党之意见以时消息”,让他大为叹服,他渴望将这些移植到中国。对章士钊产生重要影响的第二个方面就是英国式的社会政治进化方式。关于英国社会的进化方式,钱乘旦先生在《在传统与变革之间―英国文化模式溯源》一书中说:“在世界各民族中,英国算得上是一个典型,它体现着一种独特的发展方式―英国发展方式。
这种方式以和缓、平稳、渐进为主要特色,即使对世界事务不甚了解的人,也会有一种模糊的印象,即英国是一个稳重的民族,它注重实际而不耽于空想,长于宽容而不爱走极端,在世界历史的长剧中,属于英国的惊心动魄的场面实在不多。
但正是这个不爱走极端的稳重的民族为现代世界(至少是西方世界)奠定了好几块基石。……英国是现代世界的开拓者。”事实也确实如此。英国社会发展具有很好的连续性,一切现代英国社会的特征都可以在英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找到其根源。英国社会的发展很好地处理了传统与变革的关系,变革从来不是以与传统决裂的形式实现的,恰恰相反,都是立足于传统,由传统发展出来的新的事物,在与传统的斗争中,又吸收了传统的积极因素,形成新的传统,而更新的变革又从新的传统开始了,如此循环反复,实现了英国社会的进步。英国的这种独特的发展方式,在新与旧之间,处理得十分融洽。这对章士钊有着极大的影响。他的调和立国论,他的新旧移行说、新旧调和论,都强调处理好传统与变革的关系,都强调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强调要以平稳有序的方式实现社会的变革。他既反对过分的激进,也反对顽固守旧,而主张守旧而不顽固、革新而不激进。
3.主笔《民立报》惹风波
自19ro年起,章士钊开始为北京的《帝国日报》撰写社论,鼓吹英国式的政党政治。1911年ro月武昌起义后,他就筹划归国。当时在英国的章士钊十分关注国内局势的发展和英国舆论对中国革命的反应。他一面密切关注英国媒体对中国革命的报道、评论,并将其中称赞中国革命,或者主张严守中立,反对干涉中国革命的言论,编译出来,以电报发给上海的《民立报》。几乎是一日一篇,甚至一日数篇。比如,ro月14日,《民立报》刊载的伦敦特电称:
“英国政府深赞成在汉英领事之守中立,电告同意。”“伦敦泰晤士报警告列强,谓中国全国人民皆深藏反对不良政治之志,此次流血,实于中国救亡之前途大有裨益。”巧日电报称,“此间舆论已大张一种主义,谓将来中国必立共和政体之新政府,其总统大约孙逸仙充之”。诸如此类的电报,对于鼓舞国内革命阵营的士气,消除他们对于列强要乘中国革命之际瓜分中国的担心,大有裨益。后来当《民立报》与《民权报》、《中华民报》笔战时,于右任在《于右任答某君书》中说到这些电报时曾说,“自前年《民立报》出版,(行严)即在英国担任投稿发电,武昌举义后,欧洲电报收效不少”。
当然这是有选择性的,欧美媒体关于中国革命的另一面,章士钊并没有介绍。
其时,欧美媒体对于中国革命,除关注战局进展、在华欧美侨民的安全、交战双方是否愿意遵守条约并保障欧美各国在华利益、各国政府对于中国革命所应持的外交政策等问题外,另一个重要的言论倾向是觉得以中国的历史以及现实的社会条件,尚缺乏确立共和政治的条件,民主政治还难以在中国真正实行。当时在海
外的中国留学生曾花大气力,对欧美媒体进行解释和说明工作,比如当年美国留学的胡适就曾在多处演说或发表文章,说明中国实行民主共和的可能性。应该说,海外媒体的这种担心有其道理。当时在英国的章士钊也十分关注这一问题。他在给吴稚晖的信中说:“欧纸讥吾无政治经验,恐不适于共和政治,着手之初,此耻必洗去,”希望革命胜利后,革命同志克服困难、努力建设民主政治。章士钊观察英国各主要媒体,认为“每日电报”所持议论“确有为他报所及处”,但“每日邮报”是最为适当的公关对象,因为“彼之袒我亦极为显明”,且其“内容甚富,销场之广甲于全英各报,各种社会皆读之。去年葡萄牙(指19ro年葡萄牙革命事)即以之为机关”。
武昌起义后,革命领袖孙中山未及时回国指导革命,而主要在欧美进行活动,以争取各国同情革命或者保持中立,筹措经费,对此章士钊有不同意见,他认为,国内义军已起,革命领袖当及时回国,稳定军心,指导革命;至于各国对革命的态度,主要不是靠外交活动,而是要靠革命实力,各国承认独立与否,“全诉之于实力”,要紧的是运动各省独立,而不是请孙中山到欧洲一游。不过,当孙中山到欧洲时,章士钊曾去拜访过孙中山。据章士钊称,孙先生当时邀他归国担任他的秘书长,他愉快地答应了。
当武昌起义后,章士钊即酝酿放弃学业,回国参与革命。但川资无着,留欧监督钱士青曾答应出钱,但事后又反悔,最后得吴稚晖之助,川资方落实。武昌起义后,留欧学生多有急于回国者,章士钊认为像他这种学习政治法律的学生及时回国,为新政府出力,学有所用,不失为一选择,而学习自然科学的人,若此时放弃学业回国,学不足以致用,殊可惜,从长远看,国家建设需人,学习自然科学的人当以专业为重,从政非上选。章士钊曾数次以此言劝阻一些急于回国的学习自然科学的留学生。1911年12月,章士钊挚妇将雏,带着借来的盘缠,放弃了隔一个学期就能到手的硕士学位,回国服务。
1912年2月初,经过一个多月的长途海上旅行,章士钊挚妇将雏,抵达上海。安顿好家人后,即赴南京。那时南京临时政府已经成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黄兴则任陆军总长。他此去南京,原是去担任总统府秘书长的,不过等他到时,孙中山已聘胡汉民为秘书长了。章士钊一时似乎无事可干。一次,黄兴对他说:“各部长官,多久旷未到,君一试如何?”当时南京临时政府,各部总长,只有陆军总长黄兴、教育总长蔡元培、外交总长王宠惠在南京任职,其他各部总长,如实业总长张春、内务总长程德全、交通总长汤寿潜等都躲在上海租界,对临时政府持不合作态度。所以黄兴就邀章士钊在政府内任职。章士钊却拒绝黄兴的这番盛意,他说:“不,不,我有我的铁饭碗,你怎么忘记了呢?”两人相视一笑,黄兴明白,章士钊不想当官,而想办报。章士钊一生办过不少报刊,他把办报办刊看做是自己的铁饭碗,并说自己有这个铁饭碗,一生吃穿不愁。黄兴即劝章士钊去上海办《民立报》。
《民立报》为同盟会的机关报,是一份具有全国性影响的报纸。由于该报的核心人物宋教仁、于右任已在南京临时政府担任要职,急需一个有能力、有水平的人去主持。章士钊有过办报的经验,又新从英国归国,有较高的法学和政治学修养,是主持《民立报》的理想人选。于右任听说章士钊有意办报,大喜过望,马上就和诸同志商议,决定请他担任主笔,总理《民立报》的编辑事务。
说起此事,于右任后来曾解释说,“及行严归国,弟(于右任自称)得中山同意,再三聘请人社,因其为旧社员而极表同情于本党者也”。作为《民立报》的实际主持人,于右任对当时中国各报党派气息过浓,不少报纸热衷于媒孽谣言攻击对手,言论上好作意气浓烈之词,喜以谩骂代替说理的风气,深感其不当,思改之,想将《民立报》办成“东方之泰晤士报”,其人手方法就在“养成立言信用,不做过激之谈,亦不作偏激之论”。章士钊正是合适的主笔人选。
有革命党人说,《民立报》是同盟会的机关报,主持笔政的必须是一位同盟会员。于是,吴稚晖、张继、于右任等纷纷做章士钊的工作,要他加人同盟会。
但他又一次拒绝了朋友们的盛情。当时,革命已经胜利,同盟会执掌政权,参加同盟会不再要冒生命危险,相反,成了一种光荣,也是获取一官半职的捷径。章士钊若有意仕途,若官瘾重,那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加人同盟会。以他与同盟会中诸领袖的私人关系,以他在革命历史上的贡献,以他的学识与影响,加人同盟会对他来说,就可以过官瘾。但章士钊觉得:第一,同盟会在东京初建时,朋友们想方设法拖他人会,他却一意孤行,拒不人会;现在,革命已经成功,参加同盟会不会有危险,而只会有现实的好处,他却突然人会,此等行为,“非鄙夫谁胜之?”他不愿意被人看做见险则避、见利则趋的小人。第二,他觉得,办报就应保持独立。留学英国时,章士钊就十分关注英国言论界的动态,尤其爱读艾迪生主办的“司佩铁特”「sPectator(旁观者)」周报,并以东方之艾迪生自况。
他觉得,要使自己的言论独立公正,就不能加人同盟会,而应像英国的艾迪生一样,以局外旁观者的身份,冷静地、理性地分析时局、剖析社会,发表言论,指导社会,而不是随波逐流,或者屈从于当局的意旨。他认为若加人同盟会,势必受种种限制,难保持言论的独立公正。第三,他希望自己留在同盟会之外,做同盟会的净友。当时同盟会执政,一些同盟会会员意态骄横,心理偏狭,南方各大报纸,只有《民立报》有作净友之资格,其他各报大都因原来主张君主立宪,不敢发表议论,著名的《时报》甚至有几周不登原来每日必刊的“社说”。正是这种形势下,章士钊开始主《民立报》笔政。人《民立报》之初,章士钊就与于右任约定,他将坚持言论独立,“冀于同盟会炙手可热之时,以中道之论进之,使有所折衷,不丧天下之望”。
所以章士钊主笔《民立报》之后,对执政的同盟会就不是出于阿谈奉承,或把《民立报》变成同盟会的传声筒,甚至也不偏袒同盟会,对同盟会、南京临时政府的一些决策、做法,他根据自己的认识提出了严厉批评。他对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颁布的《民国暂行报律》、对《临时约法》的漏洞都提出了批评。
在建都问题上,《民立报》也不支持孙中山、黄兴定都南京的主张,而主张对袁世凯妥协,定都北京。尤其是在《国民公报》案和张振武、方维被害一案上,章士钊更是大伤党人之心。
《国民公报》创办于1910年7月,是国会请愿运动中由国会请愿同志会主办的报纸,名誉社长是国会请愿中的干将孙洪伊。1911年5月该报改由立宪派干将徐佛苏办理。这是一份立宪派的报纸。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该报对南京临时政府及同盟会颇多批判,久为同盟会激进分子记恨。到南京临时政府终局,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该报批评同盟会的言论更著,甚至称南京临时政府是伪政府,言辞不无过火,又极力鼓吹立宪派领袖之一的梁启超当归国,引发同盟会中人的强烈愤慨。1912年7月6日,北京《国光新闻》经理、同盟会员田桐等率人到《国民公报》找徐佛苏说理,据报载有“殴人毁物之事”,徐佛苏、蓝公武被打,《国民公报》馆内物件被毁者不少。事后,双方均向警察当局呈诉。此为《国民公报》案。事件发生后,原立宪派的媒体大为愤慨,对田桐等口诛笔伐,并攻击同盟会为暴烈团体。而同盟会之激烈分子则称共和党党魁黎元洪为“不要脸之狗”,共和党表面以黎元洪为领袖,实际由康有为、梁启超控制,“欲推翻共和,规复帝政”。一般中立的媒体大都认为田桐等人的行为,非文明人所当为。因田桐为同盟会员,对田桐的攻击势必波及同盟会。
为应对此事,《民立报》决定发表社论,表明态度。为此,《民立报》社曾专门开会研究立论主旨,最后定文章主旨是区分个人行为与团体行为,并决定由章士钊执笔。这就是1912年7月10日发表在《民立报》上署名“行严”
的《论北京报馆冲突事》。文章称,此事纯粹“一刑法上问题”,不是政治问题;有司衙门处理此事,不必顾及其为何机关之人,“易词言之,此个人责任问题,有若干人与其事,即由若干人负其责。苟或违法,与其事者不得借机关之名以自解,执法者亦无须回顾机关而为所牵制也。盖与其事者之属于某机关,不过事实之偶然,于适用法律无丝毫关系”。同时,又指出,与事之人,虽为同盟会员,但系个人行动,并非同盟会的团体行动,由此攻击同盟会,“实法律上绝大误会”。章士钊对田桐等人的行为很不为然,但社论并未明说此意,而是着力辨析此为个人行动,非同盟会的团体行动。应该说,在一般舆论因攻击田桐等人,而攻击同盟会的时候,此社论有正本清源之用,对于维护同盟会的声誉有积极作用。但同盟会内的激烈分子,大不以为然,认为章士钊的社论,明显缺乏“战斗性”,是软弱妥协的行径,且言辞间,似乎认为田桐等人行为不当,实不应为同盟会机关报之所应为。结果,“此文大为激烈派所不悦,此为行严受攻击之始”
(于右任语)。
张振武、方维是参与武昌起义的著名革命党人,他们与时任副总统兼湖北都督的黎元洪长期不和。1912年8月16日,黎元洪假手袁世凯将张、方二人杀害于北京。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张、方案。消息传出后,立即在政坛掀起轩然大波。
各种拥袁报刊,对袁、黎狼狈为奸杀害张、方之举,大唱赞歌,说张、方虽是革命元勋,但民国已经建立,他们仍妄图搞二次革命,破坏社会秩序,死有余辜。又称赞袁、黎采取断然措施,处死张、方,使中国免于再起之兵戈,实在英明伟大。他们对张、方极尽攻击、谩骂之能事,而根本就不曾考虑:即便是张、方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对他们的处决也应经严格的司法程序。袁、黎下令秘密逮捕、秘密处决公民,实在是滥用职权,草营人命,依法应当受到弹幼。
在参议院内部,议员们也有分歧,拥袁议员百般为袁、黎开脱罪责;与张振武关系密切的共和党中的原民社议员以及国民党议员则在参议院内提出了弹幼案。但弹幼的对象又不一样,或则主张弹幼黎元洪,或则主张弹幼内阁总理陆微祥、陆军总长段祺瑞,但在拥袁势力的一再阻挠下,弹幼案一直难以通过。其实,即便是参议院通过对黎元洪、陆微祥的弹幼案,甚至通过对袁世凯的弹幼案,会不会有什么实际作用,也很让人怀疑。于是,以《民权报》为代表的同盟会激烈分子,则将矛头直指袁世凯,公开提出“武力解决”的主张,主张再次发动革命。作为同盟会的机关报的主笔,章士钊对张、方案的态度,与《民权报》不同,他既反对因为张、方案而再次发动革命,也反对弹幼总统袁世凯。他说,中国实行内阁制,在内阁制之下,总统不负责任,处决张、方的军令由陆军总长段祺瑞副署,应对张、方案负责的是陆军部,而不是总统。并且还说,处死张、方只是陆军总长的“行政过失”,并不适合于弹幼。同时,他提出要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就必须从法制建设人手,实行“出廷状”制度(详见下文),否则,对袁世凯政府的谴责,“终觉道德之意多,而法律之意少”。
章士钊对张、方案的看法,被激进派看做有意为袁世凯开脱,招致他们的极端不满。激进分子甚至怀疑章士钊故意与同盟会过意不去,是同盟会队伍中隐藏的立宪派分子。章士钊的看法未免有些书生气。当时中国实行的是内阁制,但那是有名无实的内阁制。对于张、方的被杀,袁世凯应负责任。不过章士钊的立足点在完善法律,用意是没错的。不过,激进分子并不这样看。他们说,章士钊本是政闻社成员,与立宪派领袖梁启超关系密切,并且曾在梁启超主办的《国风报》上发表过文章,此为曾经依傍康党的铁证;当武昌首义后,又曾在《帝国日报》上发表文章,鼓吹革命会招致列强干涉,并且用的是“秋桐”的笔名,现在主笔《民立报》却隐去“秋桐”之名,而用“行严”,显然是想隐瞒曾经反对革命的不光彩历史;并且以立宪分子而主笔同盟会的机关报,所发议论居然和梁启超相似,又不加人同盟会和国民党,显系别有所图;甚至说章士钊留学英国并没有五年,实际只有一年半,而且并未曾正式进人英国的学校学习,连英语语法都不通,拿着字典一天也只能读两三页英文书,水平实在很低。诸如此类的攻击之词,一直到章士钊被迫离开《民立报》后,仍“连载十余日不休,若谓中国可亡,而章行严之名誉不可使存”。他们又将英国时与章士钊同居阿伯丁的杨笃生的遗书一通发表在《中华民报》上。遗书中对章士钊低伤之语不一而足。
最主要的就是说章士钊“徘徊于梁卓如、杨哲子之间”,这是章士钊曾为立宪分子的铁证。他们又质问于右任:“党内人才济济,为何要用非党员充当本党机关报主笔?"“何厚于章某而薄于本党?”以戴季陶为首的激进分子在《民权报》、《中华民报》上,不仅对章士钊大张挞伐,甚至以《讨民立报》为题,对《民立报》和其实际主持人于右任大张挞伐之词。说“《民立报》鬼鬼祟祟,其办报之人,热心利禄,皆欲借报馆为终南捷径”,章士钊如此,于右任亦如此,攻击于右任曾在北京“献媚袁世凯赵秉钧,作种种丑态”,欲运动交通总长,故将同盟会之机关报办成了“袁世凯之辩护士”,已成报界之“妖孽”。
这场争论,其大背景是当时同盟会内部已经分裂为所谓的稳健派与激烈派。
稳健派的代表是黄兴、宋教仁、于右任等人,其舆论阵地是《民立报》;激烈派的代表有戴季陶、田桐等人,其阵地有《民权报》、《中华民报》等。稳健派认为袁世凯非不可为善,不必逼袁世凯为恶,其办法是实行政党内阁制,通过发展壮大同盟会(后来改组为国民党),通过国会选举,获得国会多数,架空袁世凯,使他成为一个“端拱画诺”的元首,由此将政治逐渐引导上轨道。而激烈派则认定袁世凯专断独行,为民主共和之最大隐患,且有帝制之心,不可能导他为善,要行民主政治必除此患。因由政略之歧,同盟会内部实际已经分裂。
在这种情况下,章士钊不得不离开《民立报》。他去向黄兴和于右任辞职。
黄、于二人十分为难。不让章士钊辞职吧,党内同志喧闹不已,长久下去,必导致党的公开分裂。让章士钊辞职吧,当初章士钊人《民立报》时,曾与他们有约定,要保持言论的独立,现在章士钊以此辞职,有言而无信之嫌;且《民立报》在章士钊的主持下,很受社会的欢迎,当时社会有人这样评价《民立报》,“天下有视,视《民立报》;有听,听《民立报护,放走这样的人才实在可惜。而时任《民立报》协理的吴忠信,更是极力挽留章士钊,乃至涕泣相阻。
但章士钊去意已决,黄、于也只好让他辞职。
在被迫离开《民立报》后,章士钊很快就与王无生一起创办《独立周报》,公开打出“言论独立”的旗号。而且他在该刊上发表的文章不用“行严”之名,统统署名为“秋桐”,用他的话说就是“大书‘秋桐’,以示无畏”。
为系统地回答激进分子对他的攻击,章士钊在《独立周报》第一期,就发表他给杨怀中写的一封信。这封信颇能反映章士钊的品格,著名记者黄远庸甚至说章士钊“有此文,他文皆可不作。末俗浇漓,惟此足以医之”。章士钊在信中说:第一,从事实来讲,留日期间,他立志走苦学救国之路,“绝口不谈政治”,由此,他既没有加人同盟会,也没有加人政闻社。他在《国风报》发表过一篇讨论翻译的论文,他并未隐瞒,相反在《民立报》上与人讨论翻译与逻辑时经常提到此文。这有案可查。第二,至于说他在英国留学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这与他所持主张是否站得住脚,无丝毫关系,即便他未出国门一步,只要其言论言之成理、持之有据,为何不可以承认?第三,就他对于革命立宪两党的态度来说,他认为革命或者立宪,都是人们本着自己的认识,同为国家之进步奋斗,不应相互诽击。就他而言,他既不因自己曾经鼓吹过革命而自炫;也决不会因为现在梁氏受革命党人的攻击而否定自己过去与梁启超的交往,相反还要将这种交往“用力表出,以为反复小人激劝”。即便他曾经是保皇党,即便他曾经参加政闻社,也决不会因此在革命党人面前自惭形秽,而至不敢发表意见或批评革命党人。第四,让他痛心的并不是对他个人的攻击,而是一些革命党人的偏狭心态。民国建立后,立宪党向革命派表示他们与革命党宗旨相同,只是手段有差异,一些革命党人却并不买账,甚至认为革命成功是他们抛头颅洒热血而得来的,新国家应由革命党一家独占,立宪党人除了破坏、阻止革命外,没干过好事,无权参与新政权。他们还给章士钊加上一顶他们认为等同于“王八蛋”的立宪派的政治帽子,认为这足以使章士钊气短口慑,不敢再对民国政治说长道短。在这种气氛下,章士钊本着“吾舌可断,斯言不可毁也”的精神,指出:“民国者,民国也;非革命党所得而私也。今人深体挽近国民权利,自有为于其国;宁有以非革命党之故,而受人非礼之诽击者!"“且立国之业大矣,所有人才,奚必出于一途?以彼(指梁启超)之学之才,移为本邦建树之资;其所成就,将非余子可望。激急者必诽而去之,谅是怠与忌之两念驱之使为。”如革命党人的这种偏狭心态不除,而“妄挟一顺生逆死之见以倒行逆施”,那么将来中华民国必定会“泪灭于此辈骄横卑劣者之手”。有见于此,他才“愈不得不困心横虑”,消减革命党人的偏狭心理。
他为梁启超说了几句公道话:“夫梁君自丁酉以还,于举世醉梦之中,独为汝南晨鸡,叫唤不绝,亘十余年不休;一国迷妄,为彼扬声叫破者,岂在少量?此今日革命党们心而自知者也。虽彼未尝躬亲革命之业,以致为激急者所借口;而平心论事,彼昔年开导社会之功,自有其独立自存之价值,无取与后来功罪相提并论。”这封信的着力之点,并不是为他自己辩解,而是批评一些革命党人的偏狭心态。革命党人的这种偏狭心态,不只是表现在对待章士钊的态度,而是广泛表现在他们的言论与行为之中,尤其是表现在他们对待立宪派的态度上。当革命成功之时,革命派与立宪派曾有捐弃前嫌、携手建设民国的机会,但一些革命党人的偏狭态度把立宪派赶到了袁世凯那边去了。就其对革命人的偏狭心态的批评而言,这封信确是语重心长,很值得人们去读一读。后来,章士钊发现王无生暗中接受袁世凯的津贴,到1913年2月,他“意兴索然”之余,就不再给《独立周报》写稿而脱离该报。
4.独立论政
无论是在《帝国日报》,还是在《民立报》,抑或在《独立周报》,章士钊始终力图效法英国政论名家艾迪生,以一个独立的政论家的姿态,秉持不偏不倚的态度,纯粹从学理上谈中国的政治问题。他的基本政治主张是前后一致的,即希望中国建立政党内阁制政府。
在清末,关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有三种方案:清政府的二元君主制,立宪派的虚君共和制,革命派的民主共和制。章士钊反对清政府的方案,但在立宪派与革命党之间,他保持中立。革命与立宪两派的分歧首先是在应否革命。在这个问题上,章士钊既不像立宪派那样坚决反对革命,也不像革命派那样主张不管清政府能否实行立宪都应革命。他一方面担心在列强虎视眺眺之下进行革命会招致列强的干涉,故不太赞成革命,而希望通过和平的手段实现中国政治体制的转型;另一方面,他又怀疑清政府的立宪诚意,因而在一些场合,他又肯定应当革命。
在这里,他的理性与冷静,使他不想在革命与立宪之间做出选择,也使他在革命与立宪之间没有清晰的政治立场。他在应否革命问题上的困境,也是当时一些好学深思的人士的共同困惑。他的基本立场是:若能以和平手段实现政治体制的转型,那中国实行的自然是虚君共和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实行政党内阁制。若不得不通过革命确立宪政,那就实行民主共和制,在此情形下,也应实行政党内阁制,而不应实行总统制。
在民国建立之后,关于中国的政治体制问题,也存在着三个方案:内阁制,总统制,总统独裁制。章士钊则仍然坚持政党内阁,这与同盟会、国民党一致。
在制宪问题上,他的诸多主张介于同盟会一国民党与共和党、民主党、进步党之间。
制定一部好宪法,确立良好的政制,是民初追求民主政治的人士的真诚追求。
本来,南京临时参议院曾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参议院北迁后又制定《国会组织法》以及参议院、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应该说宪法的大体内容是齐备的。
按理,可以在施行若干年、积累相当的经验后,经过相当时间的酝酿,从容制定一部正式的宪法,用不着函函制定一部完备的正式的宪法。但物澎)存在诸多问题,《约法》施行后,政局动荡,内阁更迭频繁,行政、立法关系紧张,固与民初各主要政治势力之间缺乏调和精神有关,也与约法在政制设计上存在的问题有关系。民初的主要政治势力均对约法不满,都要求制定新宪法。袁世凯一派攻击临时约法对于大总统限制过严,使袁大总统不能大展其雄才大略,为国为民谋福利,实乃“弱国宪法”,主张制定一部“强国宪法”。统一、共和、民主以及进步诸党,亦攻击《临时约法》不合理之处甚多,尤其是约法规定的总统任命国务员必须经参议院同意,以及总统不能解散参议院表示不满,主张重订宪法。
而同盟会一国民党也希望制定新宪法,以进一步限制袁世凯。同时,时当革命之后,旧的政治权威被推翻,新的政治权威尚未确立,国内各派政治势力之间争斗不已,一些法律救国主义者希望有正式宪法能纳政治于正轨。于是,一时间,从速制定正式宪法、成立正式政府的呼声甚高,而关于宪法问题的讨论也十分热烈。
各政党组织了政务研究会、宪法讨论会研讨宪法问题,国民、统一、共和、民主四党并且组织“四党宪法讨论会”,一些民间学会如法学会也组织宪法研讨会,稍具宪法学知识的人士则纷纷发表对于宪法问题的主张。随着宪法讨论的进行,各省都督也相继发表宪法主张,袁世凯身边的策士们也不甘寂寞,以各种渠道表示对于宪法问题的主张。一时间,宪法诸问题变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当时关于制宪问题的争论,第一个问题是宪法起草机关问题。关于宪法如何制定,《临时约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其国会之组织及选举法,由参议院定之。”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民国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这里,《约法》的规定略有不周密之处。因为国会如何组织,到底是采一院制还是两院制,如采两院制,两院权力如何分配本是宪法的内容。而《约法》一面规定宪法应由正式的国会制定,一面又规定国会组织法由参议院制定,也就是说宪法的一部分内容要由临时参议院来定。这显然矛盾。在南京临时参议院时期,参议院在讨论国会组织法和选举法大纲时,议员们就发现了这一点。临时参议院北迁后,继续讨论国会组织法及选举法大纲,议员们又发生争论:一些议员认为国会组织法与选举法根源于宪法,宪法不定,则国会无从出,国会组织法和选举法亦无从出,故主张先起草一宪法草案。但多数议员认为不能固执法理,根据现实情况,可以由参议院先定国会组织法,且参议院起草宪法草案,于法无据。于是,临时参议院陷人两难,一方面宪法由国会制定,不开国会,宪法无从产出;另一方面,国会如何组织又关涉宪法问题,没有相关的规定,国会又无法召开。最后,临时参议院决定据《临时约法》之规定由参议院制定国会组织法,但国会组织法势必涉及诸如院制、两院权限分配等一些本应属于宪法内容的问题,故参议院内对于国会组织法所可以确定的内容,一些议员仍心存疑虑。对于参议院的这一决定,章士钊提出,临时参议院乃立法机关,非造法机关,无权议决具有宪法意义的问题。
《临时约法》只笼统规定宪法由国会制定,而《国会组织法》则规定宪法之起草、议定之权皆由国会行之。这引起袁世凯一派势力的疑忌。大约在1912年ro月下旬,受袁世凯的旨意,杨度等人在北京组织“宪法研究会”,随即又改名为“宪法起草预备会”。此后不久,南方的程德全、张春、应德阂等也谋“为宪法研究之结集”。程德全对于宪法问题并无真知灼见,他发起这一活动,其中“跃跃欲试,为之主动者”就是章士钊。1912年11月22日,程德全即据章士钊起草之稿致电大总统及各省都督,提出宪法由国会起草,“其弊甚大”,主张仿照美国制宪之例,由各省都督各推举“学高行修,识宏才俊”之士二人,在国会之外另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为使该起草委员会合法,他提出先由大总统向参议院提议修改《国会组织法》第二十条,通过宪法起草委员会法案,然后组织宪法起草委员会。程电发出后,云南、江西、广东、浙江等省都督首先响应,虽彼此主张不无异同,但对于另设起草机关,大都同意。其后,为扩大声势,袁世凯又通电各省都督要求就此问题“各抒己见”。响应者益众,先后通电表示赞同者有十七省都督,声势颇大。而在舆论界,则有梁启超、章士钊以及一些支持袁世凯的报纸为程德全等人的主张摇旗呐喊。而国民党一派的报刊则坚持宪法应由国会起草。由此1913年初出现了关于宪法起草机关问题的争论。
主张在国会外另设宪法起草机关者,其言论以章士钊和梁启超为代表,其主要理由是:第一,起草宪法需要特别的学识,国会议员虽不乏才识之士,但议员多来自田间,法律之学素未讲求,无起草宪法之才识;同时有宪法学修养、有实际政治经验、了解国情的人士,不必尽在国会之中。因此于国会外另设起草机关,可以网罗真正有识之士参与宪法起草。第二,宪法起草需要极冷静之头脑,而国会为党争旋涡,宪法由国会起草会导致激烈的党争,而致时日迁延,宪草难产,或者使宪法带有浓厚的党派气味,使国内主要政党之外的政治派别和政治力量不能接受宪草,导致将来宪法实行的障碍;或者会出现国会在制宪过程中一意扩充自己的权限,导致政制设计中立法、行政权力关系失衡,造成政制不良,危害将来政治之平稳开展。第三,宪法起草需要极专一之心志,而国会为普通立法机关,所涉立法范围过广,头脑易乱,心志不专,法律颇难人细;且普通立法机关之立法事务节节与行政相连,制宪过程易为政府之提案打断,难以专心议宪。第四,宪法起草人数不能太多,且须守机密,而国会人数太多,人多口杂,难守机密。
第五,在国会外另立宪法起草机关,为美洲各国宪法起草之成例,其中尤以1787年的美国费城宪法会议为典型,中国宜取法美国之制。
反对于国会之外另立宪法起草机关的人士提出的主要理由是:第一,“政法学之通理,制定宪法之权,必归之国家主权者,而民主国之主权在国民全体,而议会者,又代表国民之机关也。故民国宪法必由国民代表机关之议会起草并议决之”。国会起草、制定宪法,有法理依据。第二,《临时约法》正是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规定宪法由将来之国会制定。而此“制定”的含义实含有起草、议决之义,制者,起草之义,定者,议决之义。于国会外另设宪法起草机关,违背约法与《国会组织法》。第三,对怀疑国会起草宪法之合理性的种种说法,提出批评。他们指出,“选举与派遣,均有可以得人之希望,而不必其尽优。国会议员虽未必人人皆贤,然而多为一国之优秀者,固未尝无人焉出于其中,或不能如今日参议院之整齐者,即议员之额,或浮于国中人才之数,虽由他法以求之,其结果将无不同”。主张另设宪法起草机关者,于人民选举之国会议员则疑其偏于党见、短于才识,于都督、总统推举之人则信其具公正之心,信其学高行修、识宏才俊,此实不能成立。他们并尖锐地指出,“今日之大患在优秀人物大半承苟且偷安之余习,而甘为权力金钱之奴隶,依附末光以遂其私愿,则为人所愚弄,而声光乃以坠,志行薄弱,不足以语成己成物,则指导国民之责,莫之谁属,而相率为愚民之计者,乃以日多,则宪法虽善,无救于亡矣”。对于由各方派遣所谓的优秀分子之依附权力金钱而为愚民之计的可能性甚为担心。这种担心并非多余。第四,如果担心国会不必尽收天下人才于其中,事务烦琐,不能专心议宪,则国会完全可以另辟途径吸收各方优秀人士的意见,比如可以让各政党、各级议会、各法学会组织宪法草案预备会,网罗贤俊,于短时期内造成一有价值宪法之蓝本,交参议院及未来的国会作为参考,完全不必于国会外专设一宪草机关。总之,国会之外的势力,可以研究宪草,但决不能“攫取”国会之宪法起草权。
无论是主张国会起草者,还是主张在国会外另立宪法起草机关者,对于宪法最后由国会决定,彼此并无异议。争论之起,实与民初政情有不可分离之关系。
一国宪法,本质上是一定国家内占优势地位的社会政治势力的意志的反映。为着宪法能为社会内不同的社会政治势力接受,宪法应尽可能反映不同社会政治势力的意见、利益。否则,宪法不可能长久。
民初制宪,存在一个重大问题:议会主要由追求民主政治的新式政治精英组成,而袁世凯为首的军阀势力虽掌握国家大部分的军政实权,但在议会内势力较弱。而照《临时约法》的规定,宪法由国会制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占优势地位的政治势力不能直接参与制宪的问题。袁世凯对于国会制宪可能出现的结果,有比较清楚的估计。《申报》即说:“自政府一面言之,则以为国民党占多数于国会,若以国会起草、制定宪法,则必从国民党之所希望以创立宪案,以力杀中央政府之权力为宗旨,不待言矣。中央政府虑之也切,其所谓选学识丰富之士,澄静以调查起草云云,苦心预防者也。”而章士钊、梁启超等人也担心完全将袁世凯一派势力排除在制宪之外可能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章士钊晚年回忆此事:民国元年冬,他赴北京,道经天津,“一夕访梁启超于《庸言》报馆,值熊希龄、杨度在座。启超忍曰:‘国民党锐意起内阁制扼袁世凯,而手控宪法起草权,张弛惟意,世凯恨焉。吾党诚不知何道之从,君其无意解斯厄乎。”’章士钊遂提出可以参考美国费城制宪会议之例,宪法起草与宪法议决分行。此一主张为梁启超接纳,梁启超此后即为文主张专设宪法起草机关。章士钊、梁启超等人提出于国会外另立起草机关,网罗各方优秀人士起草宪法,最后由国会议定,主观的意图是,一方面不违背约法关于宪法由国会制定的规定,另一方面又能给袁世凯一派势力直接参与制宪的机会,以使宪法能顺利产生并为各方所接受,以解宪法制定与占优势地位的政治力量相脱离的困厄。应该说,章士钊等人的主观意图不错,也有学理的依据和实际成例可循。以前的论著对他们的这一主张持否定意见的较多,甚至说他们提出此主张是刻意迎合袁世凯。其实他们的主张自有其存立的价值,而说他们迎合袁世凯,也似乎证据不足。国民党及其占多数的临时参议院和国会试图将袁世凯一派势力完全排除在宪法制定过程之外,并不十分妥当。专设宪草机关的主张实际发自章士钊,而章士钊比较强调中国移植民主之客观条件不成熟,需要政治精英的“匠心”,也就是政治精英的理性的作用。他提出专设宪草机关,除调和袁派势力和国民党在宪法问题上的冲突外,另一层用心“在搜集国中才智之士,以不偏不倚之论调,为根本法造一间架”,希望这些精英排除党派偏见;以不偏不倚之心,从学理与国情两方面考量,起草一良好宪法。但实际上,这些精英能否排除党派偏见,能否排除外界的种种诱惑、干扰,真正以大公无私之心起草宪法,是不无疑问的。即便他们能壹秉公心,起草一部既合学理又符合中国实情的宪法草案,这个草案能否为各方接受,在当时的情况下,也很成问题。因为宪法问题上在学理上本有种种的主张,而对于国情的认识,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有一致的认识,更何况国内的主要政治实力派即袁世凯一派力量,所希望的宪法与民主力量所期望的宪法有着重大的差距。因此,要使专家起草的宪法能在国会通过,并得到各派政治势力的认同,而能够实行,就要求国内各主要政治势力具有妥协的精神,具有服从法律的诚心。
专家起草、国会议定的制宪主张,由袁世凯操作起来,完全背离了梁启超、章士钊等人的主观设计。袁世凯是一个智识“不能与新社会相接”,“公心太少而自扶植势力之意太多”,且精于权术的人物。所谓于国会外另设宪草机关的主张,由袁世凯实行起来,就变成违背法律的蛮干。按理,在国会之外另设宪草机关,应先咨请参议院修改《国会组织法》,并决定该起草机关的组织办法,然后组织宪法起草机关。而袁世凯在尚未咨请参议院修改《国会组织法》之前,就组织所谓“宪法起草委员会”,根本违法。且该委员会之组织办法与人选也未经参议院议决,其人选中多为总统府、国务院、各省都督派遣之人,甚至总统府、国务院秘书亦侧身其中。袁世凯又于1913年1月下旬拟定大纲八条,预设宪法草案的基本原则,要求该起草委员会遵循。这种做法,完全违背章士钊的主观设计,因此,当该“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并邀章士钊参加时,章士钊明确表示该委员会“偏党之嫌过甚”,不愿参与。由于遭到各方反对,在国会外另设起草机关的主张被参议院否决,宪法仍由国会起草。
民初关于宪法问题的争论中,主权、国民与民权问题也是争论的核心问题之一。《临时约法》第二条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四条又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这两条规定起初并未引起学者们的讨论。到1912年9月,也就是在临时参议院通过《国会组织法》和参众两院议员选举法,议员选举即将进行,制宪问题逐渐引起舆论关注的时候,章士钊主办的《独立周报》甫一发刊,就在第一期发表卢尚同的《临时约法驳议》、朱董裳的《国家主权论》以及章士钊的《约法与统治权》三篇文章,对于临时约法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提出批评,认为约法第二条规定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不当,第四条所说之统治权就是主权,约法将统治权分配于四机关,割裂不可分之主权,违背法理。
这三篇文章发表后,引发理论界对主权问题的热烈讨论,“主权之说,腾于谈士,……极攻守之殊观,建论坛之宏标”。这场争论,从根本上讲,就是两个问题,一是国家与个人自由权利的关系问题,另一是国会与政府的关系问题,而落实到现实政治中,也就是具体的政治制度安排问题。
当时宪法问题争论的核心问题,实质是政制究竟取内阁制还是取总统制,内阁制下国会与行政之间权力究竟如何分配,关于宪法起草机关、关于主权问题的争论,根本还是落实到这一点。民初思想界关于政制安排的争论,虽一度有总统制和内阁制的争论,但并非主流。其时,由原立宪派改组而来的统一、共和、民主以及进步党,也基本上主张内阁制,他们希望通过内阁制参与政权,并逐渐带领袁世凯上轨道,同盟会一国民党一派则希望通过政党内阁制,掌握实际权力,架空袁世凯。追求民主政治的新式政治精英对于政制取内阁制,意见比较一致。
争论的焦点是,内阁制下总统与国会的权力关系问题。当南北议和即将告成,孙中山依议将让位袁世凯,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参议院改原定的总统制为内阁制,且其中不少规定有违内阁制的精神,比如规定总统任命国务员须经参议院同意,规定参议院对国务员的弹幼权(约法将弹幼与不信任投票混为一谈)而没有规定总统解散参议院之权等,试图将政府置于议会的严密监督之下,以防止袁世凯专权。照黄远庸的分析,临时参议院内有不少议员是法律万能派,“以为法律万能,但能不全本抄录外国之法科全书,吾国便不难立时变成黄金世界”,而袁世凯则是“遁甲术专门之袁总统”,临时约法为他设置了种种限制,但他总有办法逃避此等限制。《临时约法》规定的是责任内阁制,但在袁世凯任总统时期,所谓责任内阁制,在实行中其实已变成“总统制”。袁世凯破坏内阁制,固违背约法,但民初政局的动荡,与《临时约法》在政制设计上过于强调国会的权力,亦不无关系。
当宪法问题成为舆论焦点时,内阁制下总统任命国务院是否经过国会同意(所谓同意权问题),当国会对内阁通过不信任案时,总统是否有解散国会,重新召集国会的权力(所谓解散权)的问题,成为政制安排问题的焦点。国民党认为主权在民,国会为国民全体之代表,故应有大权,政制当取“国会政府主义”,大权集中于国会,行政只能为国会之附属物,坚持《临时约法》关于同意权、解散权的规定合理,新的宪法应当继续保持。进步党一派主张遵循内阁制的精神,反对国会一权独大,主张保持行政权力的敏活,认为既行内阁制,则多数党组阁,国务员之任命即不必经国会同意;当国会不信任内阁时,总统应有解散国会之权。
他们认为,国会为“制动机”,其功能在防止政府为恶,而政府则为“发动机”,其功能在积极地谋求国家之福利。中国现时危机不断,需要积极有为的行政权力,而非只能充当清谈馆的国会,批评国民党过分强调国会的权力,“防政府如盗贼,而畜政府如犬马”,视政府若虎咒,“必押之而后能安”,是“幼稚之民权论”,违背了立宪政府之常规,也不符合中国当前的现实需要。
在关于内阁制问题的争论中,章士钊的主张与原立宪派比较接近。还在主笔《民立报》时期,章士钊即公开在报上批评《临时约法》关于同意权、解散权的规定,违背政制的常规。到《独立周报》时期,他依然坚持这种看法。
大体看来,他一直力图保持独立的姿态、以理性的态度来讨论中国的政治问题。
与他的独立态度相关联的是他的朴实说理的文风。这种文风开启了中国政论文学的新时期。
1905年到19巧年,是中国政论文发达的时期,章士钊为此期中国政论文学的代表之一。1905到1906年间,《民报》与《新民丛报》就革命与立宪展开了大论战,此次论战,不仅影响此后中国政局,而且也推动了中国政论文学的发展。但论战双方有太浓的党派气味,文章往往感情有余而学理不足,能服人之口而不能服人之心。随着政论文学的发展,随着知识分子分析判断能力的提高,梁启超那种“感情”的文章就过时了,“帖括式的条理不能不让位给法律的理论了;笔锋的感情不能不让位给纸背的学理了”。章士钊出自桐城派,有着深厚的文学功力;又专门研究过语法,所以行文相当谨严;他又对逻辑有很深的造诣,立论往往采取演绎推理的办法,“如剥蕉然,剥至终层将有所见也”,这使他的文章很具逻辑性,能鞭辟人里,令人信服;而法律与政治学则是他的专业,所以他的政论,有充足的学理作依据;同时他行文时又“极力自镇”,克制个人感情,力图超脱党派意气,而以严格理性的态度来说明问题,确实保持了言论独立的立场;所以他的政论“又严正,又幽默,又深刻,又公允”,很能得到一些好学深思的知识分子的认同,“其文遂深人人心,为人人所爱诵”。章士钊因此成了中国以学理谈政治的第一人,并影响李大钊、高一涵、李剑农等人,形成了以后的“甲寅派的逻辑文”。这种文体一洗八股文的生硬僵死、陈腐空泛,除却教条就别无东西的陈旧文风;也否定了当时那种党派臭味浓烈、好持绝对之论、学理不足以服人就进行人身攻击的论战文风,尤其是一些歪曲革命,把粗暴武断、空言激烈、恐吓辱骂、简单化、绝对化视为革命的革命党人的文风。章士钊明确反对那种气盛理枯,词盛意索,感情横决,大言烈烈的文风;对当时一些报刊,不能提出正大有据之主张,而以攻击异己者之私行代替正当的讨论,“每以评人阴私为能”,“寻垢索瘫,偶一得之,至少以供十余日之材料,市井无赖之口吻,不难于数百字论文之中,尽力堆砌”的做法,深感痛心。后来他办《甲寅》月刊时,更以“朴实说理”相号召。
章士钊倡导的这种文风与学风,对于提高民众的识别判断能力,形成健康的社会舆论,对于确立与巩固民主制度,乃至构筑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都是极其重要的。他这样做,是有意识提倡一种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关于章士钊的文风,前人已多有论述,这里再举一个例子。
《临时约法》公布后,一些主张总统制的人,因不满《临时约法》所规定的责任内阁制,而号召人们否认《临时约法》。1912年3月26日的《大共和日报》就声称:“国民为共和国主人有主权者,议员为都督府差官之无主权者,故国民对于临时参议院之《临时约法》有不承认之权。”这是当时否定《临时约法》的言论的代表,很能迷惑一般读者。《临时约法》刚一公布,章士钊就指出《临时约法》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他不同意否认《临时约法》的主张,不过他不是对《大共和日报》的主张谩骂一通了事,而是严格地从法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他首先指出,《大共和日报》称,临时参议院的议员是“都督府差官”,语意暖昧。临时参议员是都督府自行潜派之差官?还是国民假都督府之手所派之差官?如为前者,则国民不当让参议院有行使国民代表权力之事(比如选举总统之类);如为后者,则参议院已具代表国民之实,国民不得复从其后路之。其次,他指出,《大共和日报》有前述主张,是因为作者不明政治上之主权与法律上之主权的区别。所谓政治上之主权与法律上之主权,并不是将至高无上、不可分割的主权一分为二,一半以与政治,一半以与法律,而是指同一主权,可以从政治与法律两方面分别观察。从政治上看,国民为主权的本体。
从法律上看,国会为人民之代表,人民将主权交付给代表,凡国会所通过之法案,有通行于全国之效力,此谓法律上之主权。倘国会通过之法案,不符合人民之意,国民可以收回主权,但只能在大选时方可,而不能诉诸法庭,因此国民收回主权之手续具政治性质,而不是法律问题,因此称为政治上之主权。政治上之主权与法律上之主权不能同时起作用,当国会行使其职权,有所决议时,人民不得起而反抗,称国会的决议为非法;而政治上之主权只有在国会选举时才起作用,人民可以通过选举改变国会的构成,从而达到否定前一届国会所作出的不符合国民意志的决议的目的。如果政治上之主权与法律上之主权同时发生作用,那代议制国家的政治生活简直就无法进行。因此中华国民不能否认《临时约法》。其三,《大共和日报》称,如临时参议院制定的《约法》“尚属可行”,那么“其制定手续虽不适法,国民亦可肴其越权之罪,委曲承认”。章士钊尖锐地指出,“东方人法制与伦理之界线本不分明,斯言其代表也”。他认为,如临时参议院是一个合法的立法机关,其制定的法律再坏,也得先承认,而后促其修改;如它不是合法的立法机关,其所定之法再好也不能承认;强调要将中华民国建立在法律之上就必须排除以伦理来论政治与法律的毛病。最后,他指出,拥护临时约法,并不是说它就是一部完美的法律,对于它的不当之处,人民可以批评,可以促议会反省、修改;“与天下共弃之”的说法,不应当出于主持舆论者之口,这种快意于口,于善后之道不计的文风,应当摈弃。这种分析,远比强词夺理的“批判”
或人身攻击,更有说服力。在论述有关问题的同时,也向读者介绍了相关的理论,给了读者评判问题的武器。所以他的政论文章和他不尚依傍、不偏不倚的风格,很受好学深思之士的欢迎。当时还在北洋政法学堂学习的李大钊就十分喜欢读章士钊的《独立周报》,并且以个人的名义,而不是以书局、书店的名义,担任《独立周报》在天津地区的发行代理。梁漱溟先生晚年曾谈及他在早年时所受章士钊的影响,说他非常喜欢章士钊独立不羁的性格。张申甫先生晚年也说,“到了1912年民国建立以后,行严先生被邀进报馆(指《民立报》)作主笔,他写的那些精辟绝伦的社论,我篇篇必读,尤其是鼓吹逻辑的,更给了我极深的印象。……不久行严先生就脱离《民立报》了……接着就自办了《独立周报》,明白公开地表示出了自己的信念旨趣。此刊我当然是每期必读的”。
5.关注言论出版自由与人身自由
自章士钊留学英国,接受自由主义之后,就一直十分关注个人自由权利。他在民初就言论出版自由、人身自由问题,发表了大量的论文。
言论与出版自由属于表达自由,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保障思想、信仰自由的基本手段,也是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得以形成、存在、发展的必要条件。对表达自由的限制有事前限制与事后制裁两种。事前限制又称预防制,此制下,凡演说、出版等表达手段均须在事前受国家机关(主要是军警机关)的检查,或向军警机关取得特许或缴纳保证金,因此,这种制度又称警治制。事后制裁又称追惩制,这种制度下,任何言论与出版等不是在事前受检查,或取得特许,或缴纳保证金,而是在表达者违法后,由法庭依法处理,这种制度又称法治制。英国自1694年废除出版与发行检查后,除戏剧演出、电影外,基本实行事后限制制,章士钊十分推崇此制。
清末民初,中国曾出现一系列管制新闻出版的法律,如:宣统二年颁布的《大清报律》;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1912年3月颁布的《民国暂行报律》;袁世凯政府于1914年4月颁布的《报纸条例》,1914年12月颁布的《出版法》,等等。这些法律、条例,对出版均取事前限制制。比如,《大清报律》规定,出版必须取得许可,必须缴纳保证金,必须经过国家机关的检查。《民国暂行报律》则取消了检查制与保证金制,但仍规定出版必须取得许可;袁世凯政府的《报纸条例》,比较《大清报律》,对出版的限制要更为周密、严格,并且突出军警的作用。
对上述法律,章士钊都再三撰文批判,阐明他对思想言论自由的认识,宣传思想言论自由的观念。他说,根据“人非违法不得受罚”的原则,人们的言论出版在其违法之前,不得受任何限制。任何对言论出版实行事前限制的法律,都是铲除言论自由的大刀阔斧,都应烧之。他说,所有对言论出版实行事前限制的法律,都是在人们尚未违法时,就假定人们将要违法,而对他们进行限制。这简直把所有的国民都当成强盗土匪,看做猪狗,而不是把他们看做一群正常的、有理性的人。
他特别强调,言论出版自由是私权而非公权,人们有言论出版自由,就像人们有通信自由,有说话的自由一样。为此,他做了一些比喻:
假如,有人想给他的朋友写信,不用说,这是他不可剥夺的自由权利。由此往前推,假如,他想把他写给朋友的信,印刷发行出来,给公众看,这也是他的自由。再往前推,假设,这个人,每天都想给他的朋友写信,并且每天都想把他写的信刊行出无数张来,给公众阅读,不用说,这也是他的不可剥夺的自由。前者就是通信自由,后者就是出版自由。
又假如,某甲想就某事对某乙发表意见,某乙想就某事向某丙发表看法,这也是他们的自由,都不用国家机关的特许、检查,也不必向国家机关缴纳保证金。
由此往前推,假设某甲想在某地向某乙发表意见,某乙想在某地向某丙及某丁发表意见,某甲和某乙想同时在某地向某丙以及某丁发表意见,不用说,这也不用国家机关的特许或检查,不用缴纳保证金。前者是言论自由,后者是集会自由。
同理假设,某甲以及某乙想向某丙、某丁、某戊、某己乃至千万人日日同在某地发言,日日同在某地刊行其言论以至千百万张,这也是他们的自由,这就是出版自由。所有这些,都是人们私事,政府无权进行事前限制。假如,有法律赋予政府对这类事情进行事前限制,那么政府就有权要求人们每说一句话,每写一封信,都得经过政府的特许,都得向政府缴纳保证金,或者经过政府的检查。根据这样的逻辑,政府也可以对人们的性生活进行事前限制。假如政府颁布法律,要限制人们的性生活,那么,人们在进行性生活之前,就必须向国家机关取得特许,同时向国家机关缴纳保证金,以便一旦他们的性生活违法时,国家机关就可以将这笔保证金没收,以示惩罚;性生活之后,必须向国家机关报告性生活的内容与经过,以便国家检查他们的性生活是否违背国家的法律。这简直是岂有此理!真正是岂有此理!
人身自由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公民的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就谈不到人的尊严以及民主权利的行使。
1912年3月11日,由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白无误地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宣布人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其中规定:“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
同时规定,人民的人身权利和其他自由权,“有认为增进公益,维持治安,或非常紧急必要时,得依法律限制之”。
对《临时约法》有关人身自由问题的规定中,章士钊提出了严厉批判。他说,一部完善的宪法,其涉及人民自由权利,应有三方面的内容,即划定自由范围;保证自由;遇紧急时限制自由。而《临时约法》却只划定自由的范围以及紧急状态之下对自由的限制,独没有保障自由的办法,对于非法侵害人民自由权利没有规定制裁方法,它所规定的人民的自由权利只是“猫口之鼠之自由”,国家机关可以予取予夺,没有实际意义。他说,英国的“出廷状”(writ。fHaheasc。
rPuS,)制度是对非法侵犯人身自由事件进行救济的好办法。他说,英国自从有了这个制度,人身自由就得到很好的保护,法官不敢询私枉法,行政人员不敢随意以行政理由拘留公民,有权有势的人也不敢随意压迫他们的下属,工厂的厂主与工头,不敢拘留工人,家长也不敢随意关自己子侄的禁闭。
所谓出廷状,就是人身保护令,它起源于英国。它规定:一旦发生非法逮捕拘禁事件,受害人或其亲友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申明某人遭非法逮捕,请求出廷状(法庭不得拒绝),即要求法庭予以提审。令状由法庭签发后,可指交任何被认为是非法捕人者,马上将被捕人完好无损地送交法庭审理,违抗者即以蔑视法庭之罪论。被捕者经法庭提到后,法庭首先审查逮捕是否非法。如果是,则捕人者就会受到处罚,而被捕者则被立即无罪释放;如系合法,被捕者确实有罪,即由法庭迅速科以刑罚。这种可使任何被捕者都能迅速接受法庭审判,避免长期无辜羁押,而滥行逮捕的人也会受到应有的处罚。此为人身保护之利器。
章士钊是第一个在中国宣传并大力鼓吹“出廷状”的人。当张振武、方维案发后,他又借机鼓吹出廷状的必要。说正因为《临时约法》没有这样的规定,所以,人们对袁世凯、黎元洪杀害张、方之类的事件,虽然可以在道义上对他们的行为大加声讨,但是在法律上对他们却毫无办法。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应当尽快引进出廷状制度。
6.政党内阁与毁党造党
自他在《帝国日报》上撰写社论起,一直到《独立周报》,章士钊关注的主要问题是,中国应当建立怎样的政治体制,这也是当时中国思想界关注的焦点。章士钊对英国的政党内阁制大为倾倒,希望将政党内阁制移植到中国。
他主张政党内阁制的理由是,只有实行政党内阁制,才可以建立起议会与政府协调一致的“强有力政府”。他认为,总统制之下,作为立法机构的议会与以总统为首的政府分裂为二,它们均对国民负责,一旦两者发生冲突,政府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无法迫使总统辞职,问题的解决只有等到下次总统选举或者议会选举,而在此期间,冲突无法得到解决。这种政府是弱政府。中国需要强有力之政府来迅速挽救民族危机,统一国家,领导国家的现代化。而政党内阁制符合需要,在政党内阁制之下,内阁由议会中的多数党组织,内阁的政策能够很快得到议会的同意,政府能贯彻自己的意图。这样的政府就是能贯彻自己意图的强有力之政府。而且内阁制要比总统制灵活,不会出现大的政治危机。一旦国会内党派变动,内阁的政策得不到议会的同意,要么议会要求内阁辞职,要么就是内阁要求解散国会,召集新的议会,寻求新议会通过自己的政策。如果新的议会不通过自己的政策,则内阁就辞职。
其实,总统制与内阁制各有优劣。章士钊坚持政党内阁制,是希望借助强有力的政府来拯救中国的民族的危机,从速实现国家的富强。民族的生存,国家的富强,是他选择政治制度的首要考虑。这种倾向在近代许多的知识分子中十分普遍。
要使政党内阁成为强有力政府,必须有成熟的政党,而且最好是两党制,而不是多党制。但当时的中国,政党多如牛毛,而且政党和政党之间,党纲雷同;其中不少政党,乃投机政客借以沽名钓誉、为一己谋私利的工具。这些政党往往是三五个政客,眼见政党很时髦,于是就聚合起来开一个会,然后发一个宣言,列上几位所谓的名流,或者有权有势的官僚,或者领兵的军官作为发起人,宣布他们成立了一个政党。其党纲大多是“巩固共和”、“巩固国权”、“整理财政”、“振兴实业”、“开发边疆”等,但大多是门面语。不少人不明政党的真义,或把它当作古代的朋党,对它敬而远之;或者把它当作时髦来追逐;或者把它当作联络感情的俱乐部。再加上多数政党之间的党纲差别不大,出现严重的跨党现象,一些名流往往身兼数党的发起人。即便比较正规而且有影响的大党,如共和党、同盟会等,其许多党员也缺乏政党政治的基本常识,对敌党的主张往往一笔抹杀,惟有己党的主张才正确,别的政党的主张都要不得。
为改变这种情形,组织起他理想中的政党,造就他期望的“强有力政府”即两党制之下的政党内阁制政府,章士钊一面大力宣传政党政治的基本常识,一面提出轰动一时的毁党造党论。综观章士钊对于政党问题的论述,他认为,政党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政党应当是在宪法范围内公开活动的政治团体。这包含两点,其一,政党应在宪法范围内活动,不得超越宪法,不得以变更国家根本制度为目的。其二,政党必须公开活动。以推翻现存国家根本制度为目的,从事秘密活动的革命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政党。若以推翻现存国家根本制度的革命党也公开活动,并进人国会,则国家政治生活必混乱不堪。
第二,政党必有与别的政党不同的政纲。若政党政纲相同,或者大同小异,政争必走人歧途。因为,(l)政纲是一个党的旗帜。若政纲相同,则政党无法召集党员,由此则跨党、脱党之事必层出不穷,党的队伍不可能稳定。(2)政纲相同,则选民无法在政党之间进行选择,党争必由政策之争,变成对他党党员、党魁的人身攻击,必然会借助贿赂、强迫、暴力等不正当的手段来争取选票。
第三,政党的政纲必须针对实际的政治问题,提出的具体政策,不能是笼统的口号。比如说,不能笼统地以“整理财政”作为自己的政纲,而必须提出比如自由贸易、贸易保护主义等具体整理财政的政策,这样,选民才知道一个政党的实际主张,也才能判断该党是否代表自己的利益,从而做出选择。
第四,政党必须自己图谋实现自己的政策主张,不能借别的力量实现自己的主张。政党图谋实现自己的政策主张的途径就是进人议会,并且在议会中获得多数;获得议会多数的途径就是通过自己的报刊等媒体或者下选区宣传自己的政策主张,争取选民支持,不能在正常的选举活动之外谋求实现自己的政策主张。第五,政党不单行。政党必须要有自己的对立面,必须有与自己主张不一样的政党,这样国民才有比较、选择的余地。第六,政党要有党德,须“听反对党意见之流行”。只有听反对党意见之流行,才可能让国民的意见得到充分的表现,政争才可能平稳有序:当政争之时,政党才有可能将主要力量放在宣传自己的主张以争取国民支持之上,而不是将主要力量放在非正常的方法上;选举获胜的政党,才不敢任意悠为,而会勤勤恳恳,再接再厉,以图在下一次选举中,再次获胜;选举失败的政党则有机会再振旗鼓,重新投人下一轮选举活动,以争取国民多数之支持,从而实施自己的政策主张,而不至于走向极端。章士钊对这一点尤为强调,认为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
中国当时的政党还很不成熟,党派林立,离两党制还很遥远。为此,章士钊提出震动一时的毁党造党论。他认为,实行政党内阁制,最好是国内只有两大政党,这样政党内阁才能是强有力之政府,为尽快从众多的政纲大同小异的政党中造就出两个政纲正相反对的政党,使中国走上政党政治的正轨,须先将现有的所有政党全部解散。然后组织各党各派的领袖、各界知名人士以及专家学者,集聚一团,开一个“政见商榷会”,与会各人都摒弃自己现有的政治主张,纯秉理性来讨论中国的大政方针。这个会至少要开半年,甚至开一年。经过认真讨论后,与会人员对诸重大问题,就会大体分作正反两派。然后,这两派人再以商讨出来的意见作为政纲,来召集党员,组织新的政党。他认为,这样很快就可形成两大政党。
一国政党制度的形成,是各阶级阶层力量经过长期的现实的政治活动而逐步形成的。政党出现之初,党派林立乃其常见现象,不可能一开始就出现成熟的两大政党对峙的局面。内阁制发展为政党内阁,需要相当时期的演变。民国初年,中国各政党尚不成熟,内阁制不可能立刻变成政党内阁,内阁制变成政党内阁,有赖于较长时间的稳定的、和平的政治环境,在此环境下逐步培育各派政治势力的民主政治的基本信条。而章士钊为着尽快实行政党内阁,乃将政党之结合看做捏泥巴团,将原来形状各异、大小不同的泥巴团全都打碎,再加点水或者泥土,调和调和,就可以照自己的设计再捏出新的泥巴团来。书生气过浓。政治生活,绝不是书生在书斋里的讨论,它牵涉了太多的现实的利益,太多的历史恩怨。他的方案,在盘根错节的现实利益和历史恩怨面前,难以行通,故一经提出,就被目为奇谈怪论。
其实,毁党造党论只是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当时还没有实行政党政治的成熟条件,如果要实行政党政治的话,精英分子必须要付出巨大的主观努力,以弥补客观条件的不足。
7“竟将博道宏京意,化作金戈玉马音”―与袁世凯的关系1912年9月,为调和国民党与北洋军阀的矛盾,黄兴应袁世凯之邀北上。
此前,孙中山已经到北京。黄兴北上之时,邀章士钊随他一起去京。当时,章士钊正受革命党激进分子的攻击,困于群疑罪谤之中,正想离开上海,到北京去看一看形势如何。北上途中在天津停留时,章士钊曾到《庸言》报馆拜访梁启超,时熊希龄、杨度在座。言谈间,论及制宪问题,章士钊提出可以照美国之例,在国会外另成立宪法起草机关。
章士钊到北京之后,袁世凯就对他百般笼络。章士钊那时是蜚声南北的政论家,其关于宪法问题的诸多议论中,政党内阁论虽不合袁世凯的心意,但他主张在国会外另设起草机关,反对国会有对于总统任命国务员之同意权,认为总统应当由解散国会之权等意见,颇对袁世凯的胃口。而章士钊新近受到革命党激进分子的排击,正是拉拢他的好机会。袁世凯想拉拢章士钊为他做宪法问题的顾问。
袁首先要杨度、孙毓箔去找章士钊,说袁大总统十分看重他的才学,想约他见见面;又说,袁总统以前就曾派人到上海去请过你,这次你到北京来,要不去晋见,那就失礼了。于是,章士钊就随他们去见袁世凯。见面之后,袁世凯玩起笼络人才的手段,一则说章士钊才学如何高,他早就想见这位高士,今日得见,果然非同凡响;二则说革命党人如何不晓事理,对章士钊这样的法学大家居然那样排击,实在可恶。说得章士钊飘飘然,以为今日终于遇到知己。
袁世凯又拿出项城袁家与吴弱男一家的关系来拉拢章士钊,说:“你和我一家人,凡事不必客气,有事尽管开口。”项城袁家与庐江吴家确是世交。袁世凯出身于河南项城一个官宦之家,其祖辈父辈中有多人出任清廷的要职。袁世凯的祖父是袁树三、生父是袁保中,后来因叔叔袁保庆无子,就被过继给袁保庆。当太平军、捻军兴起之时,袁世凯的祖辈、父辈纷纷组织地主团练,镇压起义军,以博取功名。其时,吴弱男的曾祖吴廷襄是庐江的地主团练头子。有一年,庐江遭太平军围困,吴廷襄派其子吴长庆(吴弱男的祖父)到宿州向驻扎在那里的袁甲三(袁世凯的叔祖)求救。袁甲三举棋不定,乃向身旁的各子侄征求意见。其侄子袁保庆以“绅士力薄,孤城垂危”,极力主张派兵驰援;袁保恒则以“地当强敌,兵不能分”,极力反对派兵救援,两人各执己见,相持不下,拖延多日,最后,庐江被太平军攻克,吴廷襄被杀。自此以后,吴长庆与袁保庆结为兄弟,而与袁保恒绝交。袁世凯少不喜文,而好谈兵。几番科场失意后,他于1881年带领一班家仆,投奔当时已是淮军大将的吴长庆。由于袁世凯是袁保庆的嗣子,所以吴长庆对他十分关照。袁世凯善于钻营,在吴长庆面前,表现得十分恭顺,又时作忧国忧时状,发慷慨激昂之论,更深得吴长庆的好感,吴长庆对他提携有加。可以说,袁世凯仕途发迹得益于吴长庆甚多。袁世凯发迹后,对庐江吴家也不忘旧恩,对吴保初的生活也时予接济,吴弱男也一直称袁世凯为“四伯父”。
为拉拢章士钊,袁世凯费了不少心机。他把章士钊安置在锡拉胡同,对章士钊优礼有加,“欲总长,总长之;欲公使,公使之;舍广狭惟择,财计支用无限”。
那时,吴保初病重,袁世凯就两次寄赠巨款。为让章士钊安心在自己身边效力,袁世凯要他把吴弱男接到北京。章士钊发电报要吴弱男北上。吴弱男得信后,对章士钊依傍袁世凯不满,又是写信,又是发电报,说男子汉大丈夫当独立自主,靠裙带关系当官,实是耻辱,要章士钊马上回上海。袁世凯又亲自写信给吴弱男,邀她北上。吴弱男给回信称,“四伯父宜爱人以德”,拒绝了他的邀请。
和袁世凯接触日久,章士钊发现袁世凯的专制集权野心,不愿继续留在袁世凯身边,但袁世凯对他礼遇隆重,他一时又找不到借口离开袁世凯。终于,机会来了。
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在上海车站遭人暗杀。宋临死前,托黄兴给袁世凯发了一封电报,报告被刺经过。电报说:“窃思仁受任以来,即束身自爱,虽寡过之未获,从未结怨于私人。清政不良,起任改革,亦重人道,守公理,不敢有丝毫权利之见存。今国本不固,民福不增,邃尔撒手,死有余恨。伏冀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仰国家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临死哀言,尚祈鉴纳。”
电报到总统府时,章士钊正与袁世凯共进晚餐,一起进餐的还有杨度、张一售等。袁世凯看过电报后,传示众人,摇头叹息道:“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遁初(宋教仁字遁初)可惜,若早能如此,怎会有此下场。”
饭了,人旁室闲聊,中心话题为宋案。袁世凯身穿黑绒长袍,其长过膝。面前桌案上放着精美的器具,里盛鹿茸片。袁言:“且谈且检食。额多汗,时以毛巾揩拭。两目有光如电,时奔射人。”言谈间,袁世凯竟说,宋教仁是黄兴派人刺杀的,理由是黄、宋二人为争内阁总理闹得很不愉快。听到袁世凯这么一说,章士钊十分气愤,即拂袖而去。此后,章士钊从所住锡拉胡同孙毓箔处简单收拾行李,提着皮包,悄悄离开北京,奔赴上海,离开袁世凯。若非他当机立断,脱离袁世凯,章士钊或许就成了“杨度第二”。论及章士钊的这一行为,章太炎说,章士钊的妻子一家与袁世凯有旧,而章士钊“夫妇相誓不受暴人羁摩,余以为难能也”,允为公正之言。
到上海后,章士钊去见黄兴与孙中山,说袁世凯准备称帝,必须整顿军队,加强武备,准备以武力对付袁世凯的称帝。黄兴、孙中山都不相信袁世凯会称帝,不过,孙、黄二公对章士钊主张武力讨伐袁世凯却十分赞成。孙中山请章士钊去游说岑春煊与国民党一起讨袁,黄兴也极力怂恿。
岑春煊时任粤汉铁路督办,住在上海。岑春煊,字云阶,广西西林人,云贵总督岑毓英之子。少年时为执垮子弟,与瑞激、劳子乔同称“京城三恶少”,后改邪归正。庚子事变起,时任甘肃布政使的岑春煊,闻八国联军进犯北京,即率兵赴京“勤王”,途中遇仓皇西逃的西太后,岑一路护送西太后到西安。此后,岑以迎变护驾有功,深得西太后信任,扶摇直上,历任陕西巡抚、山西巡抚、四川总督、两广总督等职。在清末的官僚中,他以清正刚直、勇于任事闻名。岑与袁世凯积不相能,岑想内调中央,做西太后的“看家恶犬”,屡次努力,而屡遭袁世凯阻挠。孙中山等所以欲联络岑春煊共同讨袁,一是岑与袁积怨很深,必乐于与国民党联合反袁;二是岑当时任粤汉铁路督办,这是个肥差,也是个财源,讨袁义师起时,可从那里筹到大量的军晌,而且一旦开战,粤汉铁路地当要冲,具有很重要的军事价值;三是当时广东、广西的实力派人物龙济光、陆荣廷,都曾是岑春煊的旧部,说动岑春煊反袁,就可以利用龙、陆两人的力量,保障南方讨袁军的后方安全,使讨袁军可以全力对付北洋军队。章士钊领命后,即去拜访岑春煊,两人纵论天下大计,“语无不合”。岑春煊当着章士钊的面,大骂袁世凯为国贼,愿与国民党一起讨袁,他说:“吾且如汉文帝,单骑通赴梧州龙济光营,视济光不作周亚夫,将胡为者。”于是章士钊夫妇就在自己的别墅里设宴,请孙中山、黄兴与岑春煊见面,共商大计,同时被邀的还有汪精卫、胡汉民、于右任、陈其美。章士钊夫妇以地主的身份,举杯共邀大家为合作成功干杯。
不久,岑春煊即邀章士钊同赴武汉,劝副总统黎元洪与国民党一起讨袁。他们到武汉之前,章太炎、李经羲已先期到武汉游说黎元洪讨袁。一日,岑、李、二章,共赴湖北都督府说黎讨袁。章士钊对黎细诉他在京所见袁世凯的复辟帝制的计划,但黎元洪不相信,说,“我可以绝对担保,袁世凯不会称帝”。游说多时,黎不为所动,坚持说没有袁世凯,中国会天下大乱,反劝各人共同帮助袁世凯,“以固国基”。各人只好离开都督府。当章士钊等人在都督府游说黎元洪时,袁世凯派在黎身边的密探就潜伏在屏风后,很快,袁世凯就知道一切。黎元洪也老谋深算,事后,他一面召集记者,说他坚决拥护袁大总统,反对革命;一面又暗中派人给章士钊、章太炎等人送去五百圆钱,告诉他们,袁世凯已经知道他们在武汉游说的详情,要他们赶快离开武汉回上海,否则,恐遭人暗算。章士钊等赶忙离开武汉。
6月3日,袁世凯解除岑春煊粤汉铁路督办的职务,以后,又解除江西都督李烈钧、广东都督胡汉民、安徽都督柏文蔚、湖南都督谭延阎等国民党南方四都督的职务,意图根绝国民党在南方的军政实力,作釜底抽薪之谋。此时,国民党若接受袁世凯解除四都督职务的政令,将丧失制约袁世凯的军政实力,国民党将成毫无实力的“政党”,其能生存与否,全看袁世凯的脸色。事已至此,国民党不得不起兵。7月12日,李烈钧在湖口宣布起兵讨袁。7月巧日,黄兴带着章士钊到南京,逼江苏都督程德全宣布江苏独立。程德全原来意存观望,黄兴在见程之前,就派兵包围都督府。等黄、章到都督府时,“已睹严装劲旅,擎枪密集于议政厅前,无虑数百人,枪托顿地,吼声远闻”。程德全见状,早已魂飞天外,哪敢不答应,遂宣布江苏独立,任命黄兴为讨江苏袁军总司令。黄兴随即向全国发布章士钊为他起草的“讨袁檄文”。次日,讨袁军在南京召开军事会议,会间任命章士钊为江苏讨袁军秘书长,推岑春煊为各省讨袁军大元帅。
由于国民党军事实力有限,二次革命很快失败。首事各人均被通缉。黄兴、章士钊等被迫流亡日本,岑春煊则被迫流亡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