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禹:“禅让”的历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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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舜禹“禅让”传说是真的吗?

中国古代的传说大多是以人为载体的。

人们的认识不同,需要不同,理解不同,同一件事便会产生不同的说法。

长期以来,尧舜以贤传天下的“禅让制”之事,经过司马迁等人的正史记载,再加上历代儒家的不停赞美与讴歌,似乎已成定论,至今人们还是深信不疑,现行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即仍然持着此种说法。

然而,翻阅先秦历史文献,发现还有不同的声音。

尧舜之事,法家从现实利益与利害角度出发,认为此事不可信,“篡位夺权”更可信;墨家将之归于“选贤”;儒家将之描绘成彬彬有礼的“礼让”。到底是“让”,是“选”,还是“篡”, 因为史料缺乏,今天我们已经很难讲述清楚。不过,发生过的事实毕竟是历史,只要我们认真辨析,还是能够从历史演进的常态中去尽力把握到一点事实真相的。

传说,帝尧是帝挚之弟,帝喾之子。史称他“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云。富而不骄,贵而不舒”。“能明驯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万国。”尧在位共九十八年,在即位七十年时得舜,最后二十八年便由舜实际执掌政事。

据正史记载:“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尧死之后,百姓非常悲痛。三年之内天下不举乐,以寄托对尧的哀思。尧虽然让位于舜,舜却不肯即位,让位于尧子丹朱,自己避于“南河之南”。但是,“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说:“这是天意啊!”于是即位为天子。由此看来,尧舜间领袖地位的继承过程似乎是十分和平的。“后代的史家所以用‘禅让’这一后代的政治概念来说明尧舜禹之间的权力转移,是因为‘禅让’的意义即在于指‘最高政治权力的和平交接’”。

但是,历史文献还有另外一种迥然不同的记载。

至迟从战国起,与尧舜禅让传说同时流行的,还有与此完全相反的帝位篡夺说。战国以后的文献中,关于暴力取位的记载很多, 表述亦更加激烈。

据战国时魏国史书《竹书纪年》中记载:“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舜放尧于平阳”。后《史通》所引的《竹书纪年》,内容也与此大致相似,如说“舜放尧于平阳”。

韩非曾多次否定尧舜禅让一事。

《韩非子》中说:

“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传之匹夫乎!’尧不听,举兵而诛杀鲧于羽山之郊。共工又谏曰:‘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又举兵而诛共工于幽州之都。于是天下莫敢言无传天下于舜。”

“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而天下誉之。察四王之情,贪得人之意也;度其行,暴乱之兵也。”

“(天下)皆以尧、舜之道为是而法之,是以有弑君尧、舜、汤、武或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刹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

可见,在韩非看来,禅让完全是后世某些人的一种政治上的欺骗,尧舜不是圣王,他们的权力交替实际上充满了腥风血雨。

唐人《括地志》中也有这样的记载:

故尧城在濮州鄄城县东北十五里。《竹书》云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又有偃朱故城,在县西北十五里。《竹书》云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也。

对于禅让与篡夺二说并存的现象,刘知几在《史通》中评道:

《尧典·序》又云:“将逊于位,让于虞舜。”孔氏《注》曰:“尧知子丹朱不肖,故有禅位之志。”案《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而书云其地有城,以“囚尧”为号。识凭斯异说,颇为禅授为疑。然则观此二书,已足为证者矣, 而犹有所未睹也。何者?据《山海经》谓放勋之子为帝丹朱, 而列君于帝者,得非舜虽废尧,仍立尧子,俄又夺其帝者乎? 观近古有奸雄奋发,自号勤王,或废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则示相推戴,终亦成其篡夺。求诸历代,往往而有。必以古方今,千载一揆。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谓之让国, 徒虚语耳。

关于鲧因反对舜继承尧之位而被杀一事,《吕氏春秋》中也有记载:“尧以天下让舜。鲧为诸侯,怒于尧曰:‘得天之道者为帝, 得地之道者为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为三公。’以尧为失论, 欲得三公。怒甚猛兽,欲以为乱……召之不来,仿佯于野以患帝。舜于是殛之于禹山,副之以吴刀。”

上述诸记载反映出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一方面,舜的继位遭到了部落联盟中的某些成员的反对(其中可能以鲧和共工为主要代表);另一方面,为了使舜的继位得以实现,曾经动用了武力,而且舜还亲自主持了平息不满的武力行动。可见舜的继位不是一帆风顺的,他既可能同尧对抗过,也可能同部落联盟中的其他成员对抗过。

根据文献的记载,尧属于陶唐氏,而继尧而立的舜则属于有虞氏。传说舜是冀州之人,出身于帝颛顼的系统,但是自五世祖穷蝉时已经寒微,接连几代都是贫贱之人。所以他曾经在历山种过地,在雷泽打过鱼,在黄河边上做过陶器,在寿丘做过手工,在负夏做过生意。总之是历经诸业,备尝甘苦,颇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意思。这显然是后代的史家(包括司马迁)根据他们生活时代的情况对三代以前的上古社会所作的一种美好的推理和想象。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可能出现的。无论唐尧、虞舜、夏禹,都必然是出身于当时的氏族部落中强大而有势力的部族中的最有势力的家族,否则绝不可能有力量问鼎部落联合体的最高首领的位置。所谓舜的祖先“自从穷蝉以至帝舜,皆微为庶人”,禹的“曾大父昌意及父鲧皆不得在帝位,为人臣”,绝非是指舜、禹出身寒微,而仅仅是说他们所从属的部族并非当时最为强大的部族,因而要想担任部落联盟的最高领袖面临的困难要更大些而已。

舜继尧位之后,部落联合体的政治规模有了更大的发展。

据说舜特别善于团结当时势力强大的不同部族,把那些相对愚昧野蛮的落后部族驱逐到已经开发的富庶地区之外,让那些落后部族到洪荒野地去面对“魑魅”的考验。

根据文献记载,当时雄踞于中原地区、以尧舜为代表的强大氏族部落曾经频繁地发动对于落后部族的战争。

《淮南子》记载:“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

《吕氏春秋》说:“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舜却苗民, 更易其俗。禹攻曹魏、屈骜、有扈,以行其教;三王以上,固皆用兵也。”

《荀子》说:“尧伐獾兜,舜伐有苗。”

正因为有上述的功绩,舜因此而获得了力量强大的先进部族的拥戴,成为继尧之后的又一位部落联合体最高权威领袖。

舜年老以后,仿效尧的做法,把处理政事的权力转交给禹, 自己又过了十七年才去世。舜死之后,禹也仿照舜的故事,把最高领袖的位置谦让给舜的儿子商均,自己避居于阳城。然而诸侯们却一致拥戴禹,禹于是继舜而即位。

不过,和舜的继位一样,关于禹的继位,文献中也有另外一种记载。

韩非说:“舜逼尧,禹逼舜。”

司马迁说:“禹荐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人为不足任乎天下,传之于益。已而启与交党攻益,夺之。天下谓禹名传于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

《战国策》中也有类似的记载:“禹授益而以启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传之益也。启与交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其实令启自取之。”

对于这一类的记载,以往人们往往不予重视。

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过去史学家由于长期受儒家思想的熏陶,大都以儒家所传的禅让说为实录,信之不疑;而对篡夺说则不予理睬,或直认为系周末人不经之谈。”其实,“禅让和篡夺正是前后两种新和旧的社会因素、犬牙交错的过渡阶段的社会现实”。

那么,尧舜禹时代的真实情况究竟可能是怎样的一种状态呢?

王和在其所著《中国政治通史 ——从邦国到帝国的先秦政治》一书中认为,至少以下几点应当是确凿无疑的:

首先,就当时相对发达的黄河流域中游地区来说,具有一定规模、由来源于不同族姓的强大部族共同组成的、属于酋邦性质的部落联合体不但久已出现,而且其内部的运行机制已经相对稳定。这种运行机制的相对稳定主要表现于那些势力强大的部族之间不再动辄以激烈的外部冲突的形式(例如发动大规模的战争) 来争夺酋邦的最高领导权,而是已经具有和能够运用相当成熟高明的政治智慧,通过相对和平的方式达成必要的妥协,以完成最高领导权的交接和嬗替。我们无论对于尧舜禹的“禅让”或“篡夺”,皆应作如是观。因为即使是发生过属于暴力性质的“篡夺”, 就其过程和影响来看,所有参与各方显然都是相当克制的。

其次,从唐尧到虞舜再到夏禹的领导权交接,我们都不应看作个人之间的权力转移,而应视作是部族地位变更的反映。按照文献记载,尧在位共九十八年,其中前七十年为亲政,后二十八年将行政权力转交给舜,但尧仍保有最高首领的地位。不言而喻, 执掌这近百年权力的显然不可能是某个个人,因为任何一个个人都不可能有这样长的执政寿命,古今中外从来没有。所以只能是尧所从属的陶唐氏部族。因此,所谓尧在位近百年的说法,可以看作陶唐氏部族曾经在近百年的时段之内握有部落联合体最高权力的一种曲折反映。而前七十年“亲政”与后二十八年“令舜摄行天子之政”的差异,也隐约向我们透露出有虞氏部落势力渐强,逐渐赶上和超过陶唐氏部落的史影。

虞舜时代的情况就更加明显了。

舜在尧的晚年便“摄政”二十八年,尧死之后舜亲政多年,到晚年再仿效尧的榜样让政于禹,自己又过了十七年才死去。由此看来也不大可能是属于个人的行为。

尧在晚年使舜“摄政”二十八年的史实透露出这样一个重要的信息:这就是有虞氏部落势力渐强,逐渐赶上和超过陶唐氏部落的力量,舜在晚年“让政于禹”,透露出的应是类似“有虞”和“有夏”两大部族之间力量强弱对比方式变化的信息。

倘若我们从这样的角度去认识上古历史的话,那么“舜殛鲧而用禹”“禹逼舜”“天下谓禹名传于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之类的记载,便有了与过去的认识不同的崭新意义:它清晰地折射出了“有虞”和“有夏”两大部族为争夺部落联合体最高领导权而进行的尖锐斗争,昭示着“有虞”在逐渐衰落的趋势中尽管竭力抑制“有夏”的兴起,却终于无可奈何地败下阵来的过程。

由此而去认识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排列的世系,不难明白,其中一些或为黄帝之孙或为黄帝曾孙的人物,其实不过是代表着一些强大的、曾经执掌过部落联盟最高权力的部族。他们之间的权力继承,与唐尧、虞舜、夏禹之间的权力继承一样,都不是个人之间的权力转移,而是部族地位与力量发生变更的反映。这个事实反映出,自炎、黄时代通过激烈的大规模战争形式在中原地区建立了强大的酋邦式的部落联合体之后,酋邦内部最高领导权的交接便逐渐形成了一种比较成熟的机制,它保证了这种权力交接不必动辄采取激烈的外部冲突的形式,而能以相对和平的方式进行。这表明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政治智慧与技巧的早熟性。

唐尧和虞舜既然是分别代表着各自部族的利益统治的时代, 我们对于文献中那些充分个人化的活动记载便不能仅仅从个人活动或个人权力斗争的角度去探究,而应看到其后面所反映的部族势力变化的背景。由此亦不难发现,过去那种竭力拔高由“禅让” 到“家天下”的意义,将其视为我国前国家时代与国家时代的分野的评价,也值得我们重新审视。

舜禹权力交接的情况大致也应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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